11月14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任成果等19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汉滨法院对被告人任成果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1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12年10个月至1年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8年5月15日晚,安康市汉滨区建民镇瀛湖大道一KTV内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案。30余名犯罪嫌疑人持棍棒、砍刀等凶器对该KTV进行打砸,砍伤无辜群众,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
案件发生后,安康公安机关立即启动专案侦查机制,安康市公安局、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将此案列为扫黑除恶重点案件进行督办。经过侦查发现,“5·15”寻衅滋事案主要犯罪嫌疑人为任成果等人。自2010年以来,以任成果为首的犯罪团伙,多次涉嫌违法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该组织人数众多、分工明确,以地缘关系、狱友关系、经济利益为纽带,笼络众多社会闲散人员、前科劣迹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经过3个多月奋战,安康市公安局破获以任成果为首的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抓获以任成果为首的涉黑犯罪组织成员38人;破获刑事案件16起,收缴砍刀等作案工具3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