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11月底,全省立案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1330个,其中厅局级15人、县处级151人……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工作要求,把“打伞破网”作为主攻方向,主动与政法机关协同配合,提前介入公安机关正在查办的涉黑涉恶案件,实现扫黑除恶和“打伞破网”同向发力、同步推进,不断取得新的突破。
省纪委监委明确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相互移送问题线索的责任和程序,定期会商研判。在查处咸阳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市监委原主任权王军,咸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李军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中,省纪委监委发现其涉黑涉恶犯罪问题,及时启动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深挖彻查,一举打掉吴领会等5个涉黑涉恶犯罪团伙。
对中央督导组重点督办的汉中市苟少森、朱历军案,省纪委监委成立由副书记牵头负责的工作专班,主动联合公安机关协同办案。目前,这两起案件共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涉案人员171人,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27人,其中厅局级4人,县处级8人,乡科级11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省委主要领导包联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及时给予指导。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重点案件核查工作,组织力量突破,先后查办了省生态环境厅原厅长冯振东,汉中市政协原主席王隆庆,汉中市委原常委、秘书长牟晓非,咸阳市委政法委原书记郭中秋,西安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扫黑办主任阎鸿等一批涉黑涉恶“保护伞”。
在“打伞破网”中,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紧盯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坚决铲除充当“村霸”“乡霸”“街霸”等黑恶势力“保护伞”。截至今年11月底,全省立案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2683件,已查结2483件,处理396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85人、组织处理977人、移送司法机关241人。
此外,省纪委监委坚持以监督传导压力,以压力推动工作,层层压实各级责任。对“打伞破网”工作较为滞后的市、县(区)纪委书记进行约谈;对政法机关查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主动跟进,紧盯“保护伞”问题,逐一督查督办;集中开展4轮专项督办,对举报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久拖不决的全程跟进、限期查办……
对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移交的问责建议清单中涉及的15件问题线索,我省即安排有关市、县(区)纪委监委进行认真核查问责。截至目前,已查结13件。据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共有1024人因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被严肃追责问责,其中厅局级5人,县处级179人。
在“打伞破网”的凌厉攻势和高压态势下,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祁玉江、华阴市委政法委原书记权渭阳、榆林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副主任蒋志宏等人迫于压力,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斗争精神,集中攻坚、重点突破,坚决摧毁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对不敢动真碰硬,不担当不作为,甚至压案不办的领导干部,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