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胜“无黑无恶” | 杨凌:抓好“一案一整治” 标本兼治挖“病根”

来源:杨凌融媒体中心 作者:贺承光 发布时间:2020-04-24 09:16

案件的背后,如果存在监管的漏洞,就会形成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杨凌示范区在无黑无恶创建活动中,积极贯彻落实中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关于“一案一整治”工作部署要求,深挖涉黑涉恶案件产生原因,推动以案治本、标本兼治,示范区扫黑办在纪检监察机关和公、检、法等政法机关发出的“三书一函”基础上,对示范区3起黑恶势力团伙案件和九类42起涉恶刑事案件进行了全面剖析,分析恶势力犯罪和涉恶腐败,“保护伞”产生的原因,逐案逐类提出了整治方案。

以郭某辉为首的恶势力团伙长期为非作恶,采取非法手段竞标取得法禧沙场经营权,在杨凌大道建设涉及揉谷法禧村拆迁期间,多次寻衅滋事,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2月23日,杨陵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郭某辉等人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对该案件中暴露出来的监督管理不完善,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示范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单位,进行严格的整治内容指导。

针对郭某辉等案件,示范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全区扫黑除恶工作提出四个要求,一是限期整治到位。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对暴露出的问题和整治内容认真分析研究,举一反三,查找监管漏洞,按期整治到位。二是加强统筹谋划。要将“一案一整治”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行业乱象整治、“无黑无恶” 示范点打造、“三书一函”办理等工作有机结合,一盘棋谋划,有的放矢开展问题整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强力推进,深化标本兼治的有力措施,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确保问题整治取得扎实成效。三是着力健全长效常治机制。既在问题整治的“点”上发力,也要注重本行业、领域“线”上的监督管理,通过整治一个问题净化一个领域。同时要持续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坚持边整治边总结边提高,把解决问题的经验和做法固化为规范管理、动态监控的长效常治机制,切实堵塞行业监管漏洞,消除行业监管盲区。四是加强宣传总结。各有关部门要创新宣传形式,积极宣传本行业领域开展的“一案整治” 工作, 为示范区无黑无恶创建活动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对整治工作中采取的有效措施、取得的积极成效及亮点做法等及时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