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线索的有效汇集与核查处理,一头连着人民群众的诉求期待,一头关乎专项斗争的持续深入,是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和“保护伞”的重要环节。示范区扫黑办按照“掌握最新底数、线索核查清零、提高核查质效”三步走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线索核查集中攻坚行动,取得良好效果。
截至4月23日,示范区共收集涉嫌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123条,已办结1112条,在办11条,办结率99%,目前无逾期办理线索,滚动清零率达到100%。
一是开展自查摸底数。示范区扫黑办和公检法、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全面开展了自查起底,达到“六清”:即各种线索来源(领导批示、上级转办交办、本级排查、下级摸排)清、受理数量及核查进展清、实名举报联系及态度情况清、反复举报及重复举报类型清、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成案数量清、已查否但仍然举报不断线索情况清。
二是全面比对抓研判。对因一信多投、多人举报、多级转办、重复不断举报等多种情况,造成的线索重复统计等问题进行研判分析,会同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公安局及杨陵区扫黑办等,全面对账梳理线索981条,梳理不同层级、部门重复统计线索342条,为后续线索数据分析利用奠定了基础。对重复举报线索从收件时间、问题性质及匿名举报等情况进行分析,积极稳妥对1件查否但群众仍然举报不断线索实行提级复核,确保了群众诉求得到有效解决。
三是规范流程强质效。制定《示范区问题线索分类核查办法》等3项线索管理制度,对线索分拆、分类处置(交办、督办、转办、移交、阅处、复查)及程序时限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并明确了核查办结的标准、核查报告的规范体例,为专项行动提高线索核查质效提供了制度支撑。
四是督查督办保清仓。严格落实领导包抓、签字背书及提醒督办、挂牌督办、提级复核、质量抽查等措施,层层传导压力,提升了线索核查质效。2019年11月以来,示范区已初步实现线索核查100%动态清零。2020年,示范区扫黑办会同公安、纪律监委提级复核线索1条,下发提醒、督办单8条,有效保持了各类线索应查尽查、清仓见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