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对高建民等3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案被告人人数多、案情复杂、影响巨大,是陕西省和西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之一。
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被告人高建民担任西安市长安区水磨村党支部书记后,通过培养亲信担任村委会主任和村“两委”成员、违规发展亲信入党等手段,操纵基层组织换届选举,长期占据村党支部书记职位,并以发放工资、报酬及让组织成员非法占用农用地或参与管理部分工程牟利等方式,实现对组织成员的管理和控制,逐步形成了以高建民为首,结构稳定、人数较多、组织领导明确、骨干成员基本确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先后实施了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虚开发票、骗取贷款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了当地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公诉机关建议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6项罪名对高建民及其他36名被告人涉及的30宗犯罪事实与3宗违法事实予以追究。
该案预计庭审持续7天,之后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