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获批,标志着西安市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进入法治管理新阶段。获悉此消息后,不少网友表示,扔垃圾再也不是随意为之的小事,是时候该高度重视了。
垃圾分类工作关系着千家万户,关系着生态文明建设全局,关系着每个人赖以生存的生活环境,其工作成效也标志着一个城市形象和文明水平。去年以来,西安逐步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实际运行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由于缺少刚性的制度约束,一些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虎头蛇尾,不按标识乱扔垃圾的现象屡见不鲜。
针对乱扔垃圾出现的回潮,这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的《条例》明确规定,对未在规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作出明确的处罚规定;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有关人士指出,《条例》一方面通过刚性手段明确了市民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了政府是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应推动垃圾分类加快法治化、规范化进程。
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举全民之力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需要严格规范执法,加大惩处力度,同时要加强考核监督,推动任务完成,全面推动垃圾分类步入法治化、系统化、常态化轨道。
笔者认为,要让生活垃圾分类成为一种生活习惯,就要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和解读,坚持完善正向激励机制,把权利义务规范落到实处。同时,按照《条例》的要求,市区联动、部门协同,形成合力,有步骤、有重点务实开展的原则,做好宣传与执法相结合、社会动员与督查相结合、全面推动和抓重点相结合、垃圾减量和前端分类相结合。例如,上班时实行绿色办公,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杯具、餐具等用品的使用;餐饮、娱乐、住宿行业主动拒绝一次性用品;电子商务、快递等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并积极回收利用包装物。同时,政府各级部门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工作,社区、物业等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推动垃圾分类成为百姓日常生活习惯,营造人人参与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