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党工委书记李婧就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提出要求
4月1日,党工委书记李婧在党工委委员会议上就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强调,文明城市创建是增进群众福祉、满足群众美好生活向往的有力抓手,也是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载体,各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文明城市创建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宣传部(创文办)要对照文明城市创建测评指标,将创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个部门,同时加大督导力度,到具体的点上去检查督导,邀请有关专家来督导打分,督促任务完成;各相关部门要拿出足够精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做到不等、不靠、不推、不让,积极主动地完成各自创建任务;要增强考核实效,加大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考核力度,年底考核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