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简报(第4期)

来源:宣传部 作者: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0-04-22 11:09

杨陵区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整改工作会

4月10日,杨陵区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整改工作会。会议传达了示范区党工委书记李婧在党工委委员会议上关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讲话精神,及示范区党工委委员、杨陵区委书记单舒平关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指示精神,并对省委文明办反馈杨凌省级文明城市创建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一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站位,针对反馈问题,逐一对照,认真研究,制定方案,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压紧责任,扎扎实实推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整改各项工作任务。二要迅速行动,立竿见影。各有关部门要实心抓,抓实效,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倒排工期,任务到人,不折不扣地完成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整改各项工作。三要举一反三,抓常抓长。要把抓好整改工作和日常工作融合推进,认真做好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回头看”,补齐短板和不足,建立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省级文明城市建设成效。四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倒逼整改任务落实。督察组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明察与暗访、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照整改任务清单逐项督查。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问题整改清单。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影响全区创文工作大局的,要严格追究责任。五要统筹安排,协同推进。

各有关部门要坚定信心,齐心协力,坚持不懈,持续改善优化工作方式方法,相互协作,以整改促创建工作提升,确保各项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