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实地考察点位指引——公交线路篇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5-22 10:02

1.50%以上的公交车站设有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宣传。

微信图片_20200522100115.jpg

2.公交车车身、LED显示屏、车内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刊播比例不少于广告总量的40%。(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的、固定的公益广告作品。宣传主题为理想信念、法治精神、传统美德、雷锋精神、良好家风、文明旅游、文明礼仪、生态文明、关爱未成年人、诚信主题、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等内容。其中必须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文明出行、自觉排队候车等宣传。)

3.车内公示投诉监督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交通主管部门有投诉处理记录。

4.实行标准化报站,用语规范,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文明礼仪、文明排队等内容。比如:创建文明城市,共享城市文明。下一站农大博览园,请扶好站稳。

5.无甩站、违章驾驶、违章停靠等现象,主动礼让行人。

6.司乘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按规定佩戴、放置(醒目位置)服务证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创文知识知晓率100%。

7.司乘人员积极参与“最美司机”评议活动。

微信图片_20200522100148.jpg

8.座椅及扶手无损坏,车身内外保持清洁,设有果皮箱,有文明提示语。

9.车内有明显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

10.乘客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无拥挤、争抢座位、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大声喧哗、乱扔杂物、车窗抛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光膀脱鞋等不文明现象。(有痰渍痕迹或者吐痰行为正在发生的视为随地吐痰)

11.乘客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

12.公交车站点市民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