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书丨拒绝购买 驾驶 乘坐违规低速电动车

来源:宣传部 作者: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0-07-02 17:01

广大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近年来,随着示范区经济的迅速发展,低速电动车(三轮、四轮电动车,包含老年代步车)大量涌入市场,极大地“刺激”了部分驾驶群体的消费需求,大量的低速电动车上道路行驶,无牌无证、违反交通信号、乱停乱放、逆向行驶、违法载客等现象愈演愈烈,造成交通秩序混乱,道路拥堵,通行能力下降,群众投诉增多,交通管理难度越来越大。违规低速电动车问题已成为严重影响全区人民出行安全、扰乱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的难题,社会各界要求对违规低速电动车进行治理的呼声日益高涨。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着眼全局、立足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提升示范区城市形象,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更高水平的文明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是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杨凌是我家文明靠大家,在示范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关键时刻,现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充分认识治理违规低速电动车的重要意义,从保障安全、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自觉关心、支持、参与治理行动。


二、目前,市场销售的低速电动车由于大多数未列入国家工信部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律、法规要求,因此不能申领车辆号牌,禁止上路行驶。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倡议“不购买违规低速电动车”。


三、低速电动车质量参差不齐,续航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产品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倡议“不驾乘违规低速电动车”。


四、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不乱停乱放车辆,自觉抵制交通陋习,自觉维护交通秩序,做到安全、文明、有序出行。


五、争当文明交通、文明出行的监督者。以主人翁精神和实际行动,积极参与治理,做文明出行的监督者和倡导者,对不文明行为多一声善意的提醒,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从文明驾车乘车这件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提醒亲朋好友,带动身边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选择合法的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违规低速电动车”,争当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参与者和维护者,共同营造文明、安全、有序、畅通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为示范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