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深入营造公平、公开、遵纪守法的市场经营环境,正确引导行业道德建设,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杨凌示范区诚信示范街区及诚信示范店建设创建工作方案》,这标志着杨凌示范区诚信示范街区及诚信示范店创建工作全面启动。
诚信示范店建设内容
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大力开展诚信经营、诚信守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的诚信意识,提高消费者的甄别和维权能力;
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活动;
加强市场监管,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积极主动处理投诉举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制定统一验收评价标准,完善“诚信经营示范店”评分细则,符合标准的,授予诚信经营示范店标识牌;
诚信示范店命名严格按照标准验收,不设比例上限。
诚信示范街区建设内容
有独立的管理机构;
街区内有统一的信息发布工作平台和诚信工作管理办公室、复秤台;
街区内诚信示范店的获评比例达80%以上;
有充足的后勤服务保障能力,街区卫生情况良好,管理有序;
街区近三年内无不诚信、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被通报或造成严重恶劣影响。
杨凌示范区诚信示范街区及诚信示范店创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深入营造公平、公开、遵纪守法的市场经营环境,正确引导行业道德建设,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杨凌示范区2020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安排部署和杨凌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现制定杨凌示范区诚信示范街区及诚信示范店创建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社会监督、群众受益”的原则,积极倡导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以保障产品质量、规范明码标价、提供诚信服务为核心,开展诚信示范店和诚信示范街区创建工作。通过宣传动员、教育引导和市场监管等手段,以诚信示范街区及诚信示范店创建工作辐射带动整个市场氛围,进一步解决市场经营活动中存在的产品质量、价格欺诈、服务欺诈和发布违法广告等问题,努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深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二、诚信示范店建设内容
(一)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互联网等新媒体,宣传消费法规,普及消费知识,预警消费风险,普及法规常识,传递政府声音,大力开展诚信经营、诚信守法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全社会的诚信意识,提高消费者的甄别和维权能力。
(二)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活动。通过市场主体向消费者公开进行诚信经营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方式,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三)加强市场监管,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以规范明码标价、加大抽检力度、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不合格商品为重点主要抓手,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积极主动处理投诉举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社会各界以电话、网络、来信等各种方式提供的投诉举报线索,做到迅速响应、统一协调、认真负责、妥善处理。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移交执法部门严肃查处。
(五)制定统一验收评价标准,完善“诚信经营示范店”评分细则。根据工作实际,按照《杨凌示范区诚信经营示范店评分表》(附件),细化工作标准。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市场巡查和民意调查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定市场主体诚信经营行为。综合评分85分以上的判定为符合标准。符合标准的,授予诚信经营示范店标识牌。
(六)诚信示范店命名严格按照标准验收,不设比例上限。验收方式分为主动申请和集中评测两种方式,经自测符合标准的市场主体可随时提起评价申请,通过评测的即时授予诚信经营示范店标识牌。也可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对街区和门店的集中评测、授牌。
三、诚信示范街区建设内容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创建诚信示范街区:
(一)有独立的管理机构;
(二)街区内有统一的信息发布工作平台和诚信工作管理办公室、复秤台;
(三)街区内诚信示范店的获评比例达80%以上;
(四)有充足的后勤服务保障能力,街区卫生情况良好,管理有序;
(五)街区近三年内无不诚信、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被通报或造成严重恶劣影响。
四、任务分工
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科负责制定诚信示范街区及诚信示范店建设工作方案,负责制作《杨凌示范区诚信经营示范店评分表》。
局机关党委负责利用报纸、电视、微信、互联网等媒体进行诚信示范街区和诚信示范店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
综合业务科负责违法违规广告和涉及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
杨陵分局负责对街区和市场主体的实地走访、巡查检查和群众调查,在《杨凌示范区诚信经营示范店评分表》上对市场主体进行打分评价。
综合执法支队负责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置。
12315中心负责对社会各界投诉举报线索的受理和处理。
局各业务科室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共同协作,推动诚信示范街区和诚信示范店创建工作。
五、工作步骤
诚信示范街区及诚信示范店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4-5月)
结合统一宣传和日常工作,对诚信示范街区及诚信示范店创建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和配合诚信示范街区及诚信示范店创建工作。
(二)创建实施(6-7 月)
推进诚信示范街区及诚信示范店的各项建设,落实各项创建措施。加强对示范街区各市场主体的日常检查和指导管理,积极处理消费者投诉。不定期对创建街区及创建门店进行明察暗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掌握创建资料。对符合要求的诚信示范街区和诚信示范店,启动评价和授牌。
(三)总结验收(8-10月)
结合前期掌握情况,按照《杨凌示范区诚信经营示范店评分表》,对申请创建的街区和示范店进行集中测评,对符合要求的诚信示范街区和诚信示范店开展授牌活动。并对创建活动进行梳理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诚信示范街区和诚信示范店创建是杨凌示范区创建2020年省级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之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扎实推进。要将创建工作和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广泛动员街区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按照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二)结合实际,丰富活动内容。根据商业街(圈)的特点和群众需求,推出有新意、接地气、易推广、受欢迎的具体项目,确保创建活动有措施、有氛围、有效果,发挥诚信示范街区和诚信示范店的模范带动作用。
(三)沟通协作,及时报送情况。各单位要落实专人,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按时报送工作进展,协作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