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示范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11月27日16:00时发布杨凌示范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1月28日8:0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同时实行机动车禁限行措施:
限行提醒
11月30日(星期一)
机动车限行尾号是1和6
禁限行时间
禁限行区域
禁限行具体规定
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一)新能源汽车,包含纯电动机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甲醇汽车;
(二)校车,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含网约出租车)及快捷货运出租汽车,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
(三)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四)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五)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以及防汛车辆、应急车辆、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交通事故保险勘查车辆;
(六)持有示范区生态环境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绿色通行证》的“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经杨陵区粮油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