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示范区食药监局获悉,从即日起至5月底,该局将集中对全区乳制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乳制品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乳制品,特别是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全区乳制品质量安全,按照国家食药总局和省食药局相关文件要求,示范区食药监局统一安排部署,制定了《关于开展乳制品标签标识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从即日起至5月底,集中对全区乳制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乳制品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月至3月,企业自查、限期整改。乳制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本企业的乳制品标签标识开展自查自纠,并在自查整改结束后15日内将自查整改情况向示范区食药监局报告;第二阶段:4月至5月,加强监管,检查全覆盖。该局食品科和分局按照职责划分,将对全区乳制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乳制品标签标识的产品名称、标识内容、含量等。第三阶段:总结上报。该局将针对此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督措施,建立健全有效的乳制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机制,提升全区乳制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