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落实国家、省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安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今年3月、6月、9月,分别组织开展了多场次的安全用药、健康饮食科普集中宣传活动。一方面向广大群众、居民发放安全合理用药知识手册、抗生素合理应用小常识、食品药品知识读本、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画册、新版《食品安全法》等宣传资料,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倡导“安全用药,健康饮食”的意识,提高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另一方面设立咨询服务台,现场解答群众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方面的疑问和问题,并宣传讲解新版《食品安全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安全用药、健康饮食的意识。同时,设立假劣食品药品展示台,携带假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样品,现场向群众讲解真伪鉴别方法、自行购买食品药品注意事项,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拓宽群众参与监督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方式渠道,提高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号召群众积极参与到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和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城市、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活动中。活动吸引了众多群众踊跃参与,现场接待咨询群众500多人次,解答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近百条,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是开展食品药品科普知识下乡入村活动。将“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融入到日常各项工作之中,在开展“安全用药月”活动时,积极与示范区开展的党支部结对共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组织食药工作人员深入乡村开展科普知识下乡活动。针对基层群众的饮食习惯、用药特点,以及在健康理念、用药观念、疾病预防上的一些误区,工作人员一方面就健康的概念、保持身心健康的方法、安全合理饮食用药小常识、抗生素滥用的危害和辨别假劣食品药品常用方法,自行购买药品注意事项等方面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了讲解。另一方面携带药品、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医疗器械等实物,让群众现场辨别、对比,了解、掌握常见假冒伪劣产品鉴别方法和基本常识。在科普活动中,工作人员还与群众进行互动交流,就群众现场提出的儿童如何服用感冒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区别,保健食品如何购买服用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三是举办科普知识公开课。定期不定期的在食药监局利民服务大厅举办食品药品科普知识公开课。结合参加讲座培训人员的特点,选择性的进行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抗生素销售使用及常见用药误区的培训、宣传,并结合国务院新颁布的《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进行宣贯解读。同时,还结合基层监管工作特点,针对药械市场上常见的中药材、中药饮片真伪鉴别,居民家庭常用药品的使用、存储、养护等知识进行了培训。倡导各涉药单位结合行业特点,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共同营造全区食药安全共治的氛围。
四是在媒体上刊登食品药品科普知识。在宣传月活动期间,积极与新闻媒体合作,定期刊登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法律法规和监管工作动态,扩大“安全用药月”的宣传面,在全区营造安全、科学、合理饮食用药的氛围。
全年食品药品宣传活动累计悬挂横幅100多条,制作展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展板60余块,制作食品药品消费提示宣传桌牌6000块,印制并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手册》、《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应知应做》等宣传资料3万册。通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进一步向群众普及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营造了食药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提升了示范区居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和城市影响力。 (杨凌时讯 张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