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1大类20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3批次不合格,检出非法添加违禁物、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杨凌兆丰超市销售的黄豆芽,1批次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2.杨凌良友超市毕公店销售的上海青,1批次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3.杨凌好又多生活超市销售的小青菜,1批次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对在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指导企业排查问题并有效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不合格产品,请拨打电话029-87039868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