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水务局出台14项措施全领域、全环节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管委会网 作者:示范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18-05-16 10:00

为深入贯彻落实示范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3631”方略,助力打造全省最优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示范区水务局近日制定了四个方面14项措施,全领域、全环节打造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涉水营商环境。

围绕规范涉水行政审批行为出台六项措施。一是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推行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二是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流程进行简化,不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三是规范涉水中介服务,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取消,对已明确取消资质要求的一律不再限定;四是实行容缺受理制度,对行政审批事项申请材料主件齐全的先予以受理,方便项目审批快速进入后续环节;五是实行预审告知制度,项目方提交申请材料后,经办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当场出具受理或补正意见;六是实行二次退件制度,对初次退件后修改完善的及时审批,对修改完善后仍不符合条件的,方可“二次退件”。

围绕规范涉企行政收费事项出台两项措施。 一是实行收费清单制度,建立涉水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并对外公开,实行清单之外无收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规范涉企收费管理,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设置的,原则上按下限标准收取,对符合减免条件的及时予以减免。

围绕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出台两项措施。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过程中,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避免检查过多和执法扰企;二是规范执法检查流程,在执法检查前实行事先告知,对首次违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采取告诫、责令改正等措施进行改正,一般不进行处罚。

围绕提升涉企供水服务保障能力出台四项措施。一是提前介入项目服务,提前介入项目招引,将供水相关政策编入示范区招商手册,并通过多种方式广而告之;二是优化接水工作流程,将企业供水开户或新增用水手续办理环节由6项压缩至5项,全流程时间由示范区确定的25个工作日进一步缩短至22-24个工作日;三是强化供水后续服务,畅通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029-87088693),第一时间修复用水故障,不断加强水质检测和巡查巡检机制,确保供水安全;四是持续提升能力建设,加强对供水企业的监督管理,对接到的供水投诉,以“事不过夜、马上就办”的作风,为企业排忧解难,全力为示范区提升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