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财政局出台八条措施 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示范区财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15 14:54

为深入贯彻落实示范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3631”方略,进一步优化示范区经济发展软环境,增创发展新优势,示范区财政局出台八条措施,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1.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支出结构,重点支持涉农工业、商贸流通、文化产业、科技创新;整合专项资金,集中财力支持驻区企业产业发展,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和引导作用。

2.进一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积极落实增值税四档税率简并为三档、增值税税率降低1个点的税收政策;按规定落实好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的增值税、印花税、所得税税收优惠及阶段性税收政策;税积极推进水资源税、环保税改革。

3.加大收费清理和降费力度。严格落实国家清理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按要求取消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继续清理和规范示范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实施清单管理。

4.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承接好省政府下放的杨凌自贸区省级管理事项中的会计事务所(分所)设立审批、境外会计事务所在境内临时执行审计业务审批及会计从业资格认定等职能。加快资金拨付速度,财政局在本级预算批准二十日内、收到上级专项资金三十日内将财政资金拨付到项目主管单位,建立支出进度通报制度。优化政府采购流程,加快审批速度。

5.多渠道支持企业发展。研究吃透中省各项财政政策,协助部门策划包装一批支持企业发展的项目。借助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加快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实施创业担保政策,鼓励和奖励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制定支持企业发展的措施意见。

6.建设服务型财政。面向企业和创业团队开展送政策活动;推进校区融合,做好农业科技专家、成果转化推广人员、技术共享平台等工作的资金保障,为引进高层人才提供优厚的财政扶持政策;加强与各预算部门沟通协调,减少资金拨付环节,践行“最多跑一次”的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争做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金牌“店小二”、“服务员”。

7.打造狮子型团队。培养有极强凝聚力和执行力的“狮子型”团队,倡导立即就办、事不过夜的工作作风。发挥好“三项机制”正向激励作用,提高干部干事创业信心。

8.广泛开展大学习大调研。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建立局班子和业务同志调研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关键领域,深入企业开展大调研,把调研成果转化为支持企业的财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