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购车辆5日内上路行驶未取得临时号牌但已购买交强险的,驾车上路未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未按规定放置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经核查证件和标志正常有效的,一律只警告,不扣车、不罚款、不记分;户籍迁移不再出具准迁证;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宾馆、饭店、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除外),取消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4月10日,《陕西省公安厅优化营商环境24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正式向社会发布。
放宽人才落户条件
《措施》提出,西安市推行学历落户、技能人才落户、投资纳税落户等最宽松落户政策。渭南市实行18周岁以上人员持身份证(户口簿)便可在市区落户。其他市实行租房即可落户。在全省每个社区、居民小区均可设立集体户,为有意在陕落户的无自主产权住房人员提供落户条件。省内户籍迁移实行“一站式”办理,不再开具迁移证、准迁证,业务均在迁入地派出所受理,资料齐全的当场办结。居住证办理时限缩短为2个工作日,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日办结。
下放治安行政许可事项
根据《措施》,将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培训许可证核发等9项治安行政许可事项,下放至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西安高新区、西安经开区、西安国际港务区、西安浐灞生态区等6个自贸试验区所在地公安机关。
下放出入境业务权限
《措施》要求,在省自贸区和西安市取消对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行政许可审批。将审批港澳台旅游签注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对外籍高层次人才签证、居留业务和证件到期换发,由市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指定专人实行“一对一”服务,可根据需求给予政策内最大的签证时限,对材料不全的实行“容缺”受理,对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提供按需上门服务。 对来华洽谈商务、探望亲属、开展教科文卫交流活动以及办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可一次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境有效签证。对在当地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等需长期居留的外籍华人,可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实行人性化交通管理措施
人性化也是此次《措施》的亮点之一,今后,新购车辆5日内上路行驶未取得临时号牌但已购买交强险的,驾车上路未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未按规定放置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经核查证件和标志正常有效的,一律只警告,不扣车、不罚款、不记分。
优化部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
据了解,今后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宾馆、饭店、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除外),将取消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上述场所使用单位主动办理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的,消防机构应当受理其申请。对省市级重点工程、有影响的大型建设项目、新进驻工业园区开发区的企业,以及未抽中的人员密集场所备案项目,消防机构主动对接,提前介入,为企业提供消防政策和技术服务。对已经受理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申请等实行限时办结。
依法打击整治涉企违法犯罪
根据《措施》,将对企业报警求助,严格执行首接首办责任制。加大涉企案件侦办力度,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黑恶势力犯罪、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经济犯罪等,全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生产经营环境。对涉企重大案件,实行专案专办、挂牌督办。对企业举报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线索,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初步核查结果。常态化开展企业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县级公安机关每月至少向辖区企业发布一次安全防范预警提示。
规范涉企执法行为
《措施》要求严格把握界限,办理涉企案件时,对企业财产严格依法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严格依法使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对涉企案件全力开展追赃挽损,依法启动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对涉案资产依法及时返还。实行市县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包抓辖区引进企业、重大项目、重点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上门走访服务。依托属地公安机关在重点项目建设工地可设立固定或流动警务站、服务点或者联络员,帮助企业开展务工人员身份信息核查,指导企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多渠道受理举报
据了解,为了保证落实效果,《措施》明确,建立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领导机构,依托12389举报平台、110报警平台,以及在省公安厅门户网站设立意见箱,多渠道受理举报公安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于企业投诉反映的执法和服务方面的突出问题,7个工作日内回复办理情况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