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今年以来,该厅持续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严格环境准入,做好环评服务,协同推进全省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上半年共审批36个非辐射类建设项目,涉及投资约1487.95亿元。
以方便基层和企业为导向,结合我省实际,该厅修订了环评分级审批目录,对地方具备承接能力的环评审批事项应放尽放,除轧钢、陶瓷和秦岭地区风电等敏感项目外,将所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部下放市级审批。同时,赋予西安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以及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省级环评审批权限。
为强化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源头预防效力,该厅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部分涉水生态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环评审批要点,明确各领域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的禁止性和限制性要求;对不达标区域,严格落实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替代削减,避免环境污染增量;加强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强化规划环评的刚性约束和布局性预防,不予审批不符合规划环评的建设项目。同时,该厅还为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大产业布局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支持项目落地。
省生态环境厅优化规范内部审批流程,确保企业报批最多跑一次,审批时间比法定时间平均压缩近一半;实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环评审批实行并联制度,取消将其他部门的意见作为受理前置条件,环评报批资料从13项压缩为4项;积极探索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获取承诺制度,推进项目加快建设;建立全省重大项目环评台账,提前介入,定期调度,实行“一对一”“点对点”跟踪服务;指导各市区组织编制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为优质项目建设腾出环境容量;针对基层和企业环评业务问询,制定落实陕西省环境影响评价八项服务规范,全面提升环评窗口单位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