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宝鸡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19年,该局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具体成效、作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力抓手,采取多种措施提升治理能力,帮助企业和基层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实现了生态环境与营商环境的共同提升、持续优化。国家大气强化督查组在宝鸡市发现大气污染问题数量大幅下降,2018年5月至2019年4月为404件,2019年5月至12月为53件,为关中五市最少。2019年前11月,宝鸡市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在关中城市排名第一。
作为工业城市,宝鸡市工业企业多、下游产业链长,部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陈旧,制约了企业做大做强。对此,宝鸡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开展“大调研、送服务、解难题”活动,面对面了解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聚焦难点,对企业普遍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归纳,及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助推高质量发展的28条措施》;开展生态环保政策“宣传月”活动,逐县区开展“三进三送”(进乡镇、进园区、进企业,送政策、送服务、送技术),与企业面对面宣讲政策、答疑解惑。2019年,该局先后帮助宝鸡铁塔厂解决了制约发展的废酸处理问题;帮助宝桥集团将废水接入截污管网;解决了污水长期无排放去向的问题。在宝鸡市金台区、凤翔县等地,生态环保部门还聘请专业公司,为辖区企业无偿提供环保管家服务,提出治理建议500余条,有的企业送来了感谢信。
在环评审批工作中,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通过细化工作程序,严格落实环评受理、技术审查、项目公示等程序和时限,从制度上保障环评审批的合法、公正、高效运行;按照程序,在不降低审批质量的前提下,报告书类项目承诺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报告表类项目承诺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将法律规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时限减少一半。
在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进程中,对需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环评文件的项目,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做好协调沟通,让企业少跑路;对开发区内重点项目,建立服务台账,实行“一对一”“面对面”跟踪服务,积极做好项目选址及环评咨询;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等行政许可事项中,配合市审批服务局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对符合政策条件的随到随办。
在深化“放管服”改革过程中,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积极下放审批权限,将环境影响不大的报告表项目,全部下放到各县区;持续强化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审批权限下放后各县区能“接得住、管得好”;对各县区审批权限内环境敏感、污染排放情况较为复杂的建设项目,积极指导,出谋划策。
在生态环保督查和日常监管中,宝鸡市生态环境局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一刀切”做法;推行差别化管理,对环境信用度高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对整改明显的县、镇街和企业做到“无事不打扰”,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初犯且问题轻微的企业,视情给其一定的整改期限,避免“一律先处罚后整改”等简单行为。2019年,该局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6起,较2018年减少1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