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等上门”变“走下去”,杨凌推动法律顾问“零距离”服务村(社区)基层

来源:杨凌融媒体中心 作者:赵桃子 张棉 发布时间:2020-11-30 11:23

“尚律师,我家掌柜的前两天骑电动车上路时被撞了,对方想私了,我不同意,你能帮我出个主意吗?”

“我楼上的住户搭的凉棚掉下来砸坏我的阳台,态度还十分恶劣,我该怎么办啊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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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在第三个宪法宣传周来临之前,杨陵区杨陵街道办凤岗路社区,一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基层普法活动吸引了当地群众的踊跃参与。

这是杨陵区司法局服务基层法治建设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为进一步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加强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杨陵区司法局主动作为,以法律服务为“触角”,有效整合资源,按照省级部署要求,在杨凌实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有力推动全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向纵深开展。

化解基层矛盾

普法行动从“等上门”变“走下去”

“婚姻家庭出现问题的时候,首先要通过内部调节的方式去解决,其次是借助亲戚朋友的力量……”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形象的举例,26日上午,在凤岗路社区的普法现场,杨凌示范区杨陵区148法律服务所主任尚国智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就备受村(社区)群众关心和关注的婚姻家庭、交通安全、网络诈骗以及经济纠纷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用典型案例为群众现场说法。

尚国智告诉记者,以前群众之间有矛盾纠纷,不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至于矛盾激化,最终成了解不开的“死结”。

如何化解基层矛盾,提高基层群众的法治观念?“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的推进,打通了法治建设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法律知识延伸到基层的“神经末梢”,为基层百姓搭建起一个集咨询、宣传、纠纷调解、法律援助于一体的法律服务平台,让群众不出村就可以享受法律服务,困难群体及时得到法律援助,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的推进,最大的改变是将普法行动从以前的’等上门‘变成现在的‘走下去’,满足了基层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为推动‘平安杨凌’和‘法治杨凌’建设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尚国智如是说。

开展法治宣传

法律服务从“事后补救”变“事先预防”

一名名法律顾问走进基层,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在基层的角角落落,将法治观念根植在群众心中,让法治意识在村(社区)落地生根。

“村(社区)里有了自己的律师,基层群众的合理利益诉求就‘有理可申’‘有法可循’,这样帮助群众解决矛盾就会更及时、便捷、高效了。”杨陵街道办司法所所长李庆会说道。

据介绍,结对律师必须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主动性,定期举办法治讲座,普及日常生产生活的法律知识,每个月至少到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开展普法服务半天(不少于4个小时),并协助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纠纷调处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

杨陵区司法局局长赵崇武表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是一项惠民政策、民生工程。法律顾问的介入,改变了村(社区)原有的矛盾纠纷解决模式,更改变了群众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让法律服务从“事后补救”变成“事前预防”,为法治宣传注入了新的“生命力”。

记者获悉,自“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启动以来,杨陵区积极组织、发挥法律服务队伍的专业优势,每名法律顾问辐射2个村(社区)的村居,他们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动法律资源整合和重心下移,有效增强了基层组织成员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据了解,目前杨陵区已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

当天上午,杨陵区妇联还在凤岗路社区组织开展了《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活动。

砥砺奋进书芳华,日新月异谱新篇。

11月16日至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讲话中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作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是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在基层延伸和拓展的重要标志,也是着力打通法律服务百姓“最后一公里”并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的一项重大举措,杨陵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积极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区政府关于印发《杨陵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杨政办发[2019]42号)的安排部署,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不断开启“法治杨凌”建设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