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发展、项目建设而言,水、电、气、暖等要素的保障尤为关键。近日,杨凌示范区出台《水电气暖行业规范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管理水电气暖特许经营行业,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提升服务质量
按照《办法》规定,水电气暖供应企业应当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精简所需材料,健全“一站式”办理和“互联网+”服务机制,推行“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服务,实现客户从报装到缴费全程网上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用户申请报装后,水电气暖供应企业应向用户明确申请报装材料和预计工程时限,制定本行业服务标准,建立惩戒或淘汰机制,做好业务培训。涉及水电气暖有关投诉,特许经营企业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报备行业监管部门。
优化运行结构
《办法》明确了水电气暖相关部门单位职责,进一步优化了运行结构:供电企业有义务向可靠性要求较高的用户推广“环网供电接线”,低成本帮助用户采取第二电源,确保生产经营用电。市政项目等工程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工程开挖管理办法进行施工,严格落实规划红线以内施工通报制度。水电气暖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督促水电气暖特许经营企业完善全区水电气暖电子地图。发改部门应做好电力通道、电力设施及变电站布局规划,协调监督城市燃气企业做好采暖季天然气调峰保供,建立企业用户调峰用气收费监督核算制度;自然资源部门、城管部门应做好热力规划,完善热力管网建设,进一步扩大集中供暖覆盖率。
规范经营管理
《办法》规定,各相关行业部门企业要规范经营管理,确保水电气暖供应正常有序: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水电气暖行业价格收费监督工作,依法查处收取“碰口费”等违法违规收费行为,依法查处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行为;水电气暖企业根据住建部门定期公布的材料清单价格,与用户认质认价、签订协议,并将申报材料清单、报装服务流程图等一次性告知用户;住建部门要会同发改、市场监管、水务、城管等部门制定用户申请报装水电气暖工程验收接入相关规定,切实保护企业用户权益;水电气暖行业监管部门要监督水电气暖行业 “晒成本”,在安装施工、材料费用、劳务服务等方面实行费用一表清,并对供应企业在保障供应、施工收费等方面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依法、依规提出处罚意见。
同时,《办法》要求,示范区发改部门负责监管“电”行业,示范区水务部门负责监管“水”行业,示范区城管部门负责监管“气” “暖”行业。各监管部门要将水电气暖监管工作 纳入日常工作机制,并协助做好监督和执法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