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杨凌示范区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对当前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再安排、再部署,推动杨凌生态环境持续好转。示范区党工委书记、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黄思光主持会议并讲话,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史高领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示范区上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位置,坚守阵地、巩固成果、狠抓落实,在推动示范区生态环境质量好转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自觉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更好统筹好保护和发展,努力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推动绿色发展的具体实践,以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以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紧盯问题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到位。要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加快补齐薄弱环节,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整体水平全面提升。要立足长远,严格按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汾渭平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有关要求,统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工作局面,确保各项举措落实落地落到位。要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跟踪问效,切实增强督查考核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权威性。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环保意识,构建共建共享美好生态环境的良好格局。
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董立民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