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党工委 管委会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七、八批)

来源:生态环境局 作者: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8-05 19:31

截止20218512时,省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信访件21件,现将第7、8批交办2项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1

受理编号007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沁园春居东门对面众兴菌业,今年来不定时散发出难闻气味。

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7月22日,杨陵区生态环境局立即对陕西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现场进行核查,该公司正在生产,灭菌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气处理工艺为:喷淋吸收+UV光解+活性炭吸附后通过22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陕西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沁园春居小区东侧。2015年7月6日,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原年产10000吨食用菌(多糖子实体原料)一期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杨管环批复〔2015〕17号),2018年9月30日进行竣工环保验收批复(杨管环验〔2018〕15号)。由于产品更换,原年产10000吨食用菌(多糖子实体原料)一期生产线进行项目技改,该公司于2019年8月重新编制年产21600吨食用菌(多糖子实体原料)一期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8月23日通过示范区生态环境局批复(杨管环批复〔2019〕15号)。环评文件要求灭菌车间有机废气及臭气采用“喷淋除尘+UV光解+活性炭吸附”工艺设备进行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2019年12月10日,该企业委托西安华测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水、气、声)进行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专家组提出验收意见:有机废气通过“喷淋吸收+UV光解+活性炭吸附”后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同意该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现场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有组织废气(灭菌车间有机废气排气筒)、厂界无组织废气每半年自行监测一次。查阅该公司最近一次废气监测报告(2021年6月15日),监测结果:厂界臭气浓度最大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建标准限值要求。

虽然该公司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但在夏季高温时段不利于臭味消散,对周围群众造成一定影响。为降低环境影响,该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安排专人负责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维护工作,确保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臭气能得到有效处理;二是加强巡查检查,对废气收集管道进行维护,防止“跑冒滴漏”产生的污染;三是对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引进更先进的处理工艺消除臭味。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大工作指导和帮扶,促进问题整改。


2

受理编号00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沁园春居小区南门自贸大街,从2021年1月起,每晚9点至凌晨5点有施工车辆来回路过,噪音大,影响居民休息。

示范区公安局

经查,自贸大街确实存在货车夜间通行的情况,主要为过境的大型车辆及周边在建工地的施工运输车辆。

沁园春居小区南门前的自贸大街,属于省道 107 与市政道路的重叠段。该道路既担负着城市主干道的通行作用,还担负着过境车辆的绕城通行作用。自 2017 年始,按照“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的具体要求,在城市建成区外围划定禁行区域,自贸大街为杨凌示范区禁行区最南端的绕行路线,车辆沿自贸大街东西方向通行不受时间限制。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与示范区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建立长期的联合执法模式,对辖区大型货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城市管理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检查过程中,对车辆行驶中夜间鸣笛等违法行为造成的扰民,进行了现场处理。2019 年已经对自贸大街大型车辆通行速度进行了调整,将原有的限速 60,降低为大型车辆限速 40,通过降低车速来减少车辆通行产生的声音。下一步交管部门将继续完善该路段的“禁鸣标志”,同时加大检查执法力度,确保周边群众良好的生活休息环境。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9-7871001,邮政信箱:铜川市A011号专用信箱。

省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杨凌示范区时间:2021714日-812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