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1年8月6日18时,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信访件21件,现将第6、9、10、11、12、13、14、15、16、17、18、19、20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是否办结 | 备注 |
1 | 受理编号006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李台街道办事处南庄村对面:1.大唐杨凌热电有限公司北厂区常年24小时锅炉声音大;2.投诉人称手上有一份环境报告,华电只能铁路运输,但是到冬季会公路运输。 | 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发改局 | 2021年7月22日,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示范区发改局、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站、杨陵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大唐杨凌热电有限公司(原公司名:陕西华电杨凌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杨凌热电”)噪声污染和公转铁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1.大唐杨凌热电公司基本情况。陕西华电杨凌热电有限公司2021年3月更名为大唐杨凌热电公司,公司建设两台热电联产机组(2×350MW),主要承担区内热源供应。两台机组于2015年12月底实现双投,脱硫、脱硝、除尘采取电厂超低排放要求同步建设投运。设计年发电量38.5亿千瓦时,供应1300万平方米采暖面积和160吨/时工业蒸汽。目前,公司实现工业用气45家,采暖面积635.44万平方米。该公司于2011年3月取得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陕西华电杨凌热电上大压小新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国能电力〔2011〕76号),2012年取得原环境保护部《关于陕西华电杨凌热电上大压小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2〕314号),于2013年11月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陕西华电——杨凌热电“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2]314号)。2016年3月取得了原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陕西华电杨凌热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通过超低排放电价验收的批复》。2018年9月取得原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陕西华电杨凌热电有限公司上大压小新建项目噪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的批复》(陕环批复〔2018〕433号)。按照废气超低排放要求,涉气三项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分别控制在:氮氧化物50mg/Nm3、二氧化硫35mg/Nm3、烟尘10mg/Nm3以内。2020年度二氧化硫排放小时均值为22.3mg/Nm3,氮氧化物排放小时均值为39.9mg/Nm3,烟尘排放小时均值为3.2mg/Nm3。2020年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197.37吨,氮氧化物排放369.67吨,全年烟尘排放31.89吨,实际年排放量已远低于许可排放量(排污许可证许可量分别是:SO2为638.60吨/年,NOx为912.28吨/年,颗粒物为182.46吨/年)。 2.声环境查处情况。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评批复》要求,该公司在化水岛机力冷却塔北侧设置长25.55米、高4米的隔声吸声屏障,在北厂界设置长96米、高5米的隔声吸声屏障,并于2018年9月30日通过了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对该公司新建项目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环保验收。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公司按照环评文件要求每季度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2019年以来公司东、南、西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北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2021年7月27日,示范区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厂界噪声和南庄村噪声敏感点进行监测,监测情况表明,该公司昼间厂界噪声符合标准要求,夜间噪声略有超标;对照《杨凌示范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南庄村噪声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的3类功能区的排放限值,监测结果表明:昼间、夜间声环境均达标。 3.铁路运输和公转铁的情况。经核查,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评批复》有关要求,公司燃煤由甘肃华亭矿区和陕西彬长矿区供给,全部采用铁路运输。该公司燃煤自华亭矿区宝中线安口南站装车后,经宝中、陇海线运至杨凌货站,铁路运输距离约207km。燃煤运至铁路杨凌货场,翻车机卸煤,再经皮带输送进厂,皮带长度为1km。输煤皮带下穿陇海铁路后出地面,跨西宝中线和渭惠渠,最终进入厂区。在实际运煤过程中,因火车管带机输卸煤系统设备频发故障、翻车机地基下沉需长期处理和煤矿限产停产以及2020年以来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燃煤调运困难等诸多因素影响,2018—2021年铁路运输未达到100%要求,为保障群众和企业热力供应,部分燃煤通过公路运输补给。2018—2021年7月底,年度燃煤运输量为:157.7万吨、156.3万吨、147.3万吨、91.6万吨,铁路运输占比分别为:63.4%、66.7%、67.2%、80.6%,2021年较上年度提高13.4%。 | 是 | 针对公司北厂界噪声污染问题,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下发责令整改通知(杨管环发〔2021〕39号),要求大唐杨凌热电公司于8月10日前完成声屏障改造工作,并委托资质单位对其整治效果进行声环境质量检测,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布。 示范区发改局针对该公司公路运煤有关问题下发责令整改通知,并联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对公司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约谈,提出在保障民生供热、企业用能的前提下,采取措施,调整运输结构,逐步提高铁路运煤占比,在2021年年底前,铁路运煤达90%,2022年3月底前铁路运煤达到100%。同时,为确保该项要求落到实处,责令该公司提出提升公铁比的整改方案,以确保按时序落实措施要求。 | 是 | |
2 | 受理编号009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小灵山道观旁垃圾渗滤液厂,从2016年至今,厂区内停放的污水车,车头前有暗管、明管,平日不定时的晚8点至10点污水通过暗管排放至车头前向东100米处的苗圃,遇雨天,污水通过明管排放至小湋河,投诉人称表面看不出土地污染,需监测土地。 | 杨陵区 | 7月22日,杨陵区城管局成立工作调查组,就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一是对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车周围连接的管子进行全面排查,渗滤液处理车无偷排渗滤液的明管和暗管;二是对垃圾场周围苗圃进行现场查看,苗圃苗木生长非常旺盛,未发现偷排渗滤液痕迹。 曹新庄垃圾填埋场2015年10月16日建成运行。垃圾填埋区共三期工程,总体呈东北西南走向,东北高西南低,一、二、三期工程自东北向西南依次而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区位于一期工程东侧,占地面积4.5亩,配套建设渗滤液系统,UASB反应器、两级A/O+外置超滤系统、纳滤系统、反渗透(R0)处理系统,渗滤液处理水量为80立方米/日。由于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因施工方问题未投入运行,目前采用垃圾渗滤液处理车,日处理量约50立方米/日,垃圾渗滤液处理实行专人24小时值班,建立了处理台账。处理后的清水贮存于中水罐,用于垃圾填埋场绿化和扬尘治理。 7月23日,杨陵区城管局对2019年以来渗滤液运行台账进行了检查,对现场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就渗滤液运行情况进行了调查询问,未发现随意倾倒、偷排渗滤液情况。 | 否 | 为进一步完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避免人为因素造成环境污染,杨陵区城管局对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提出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夯实工作责任,加强渗滤液处理运维管理,确保稳定正常运行达标排放;二是对现有垃圾渗滤液处理区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再完善,实现垃圾渗滤液处理车及周边区域无死角全覆盖,并对垃圾渗滤液处理车及周边实行全天候实时监控。 该信访件不涉及追究责任人。 | 是 | |
3 | 受理编号010号环境信访问题为:李台街道南庄村东边,杨凌美畅黄丝项目: 1、杨凌美畅黄丝项目强行占用南庄村40余亩地; 2、该项目无手续,2021年3月至今,强行施工造成扬尘污染; 3、杨凌东环路,大唐杨凌热电有限公司从2015年至今,锅炉房风机全天噪音; 4、南庄村从2014年起拆迁至今未拆完。 | 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杨陵区政府、工业园区公司 | 第1、2项问题的调查情况。群众投诉的杨凌美畅黄丝项目实为杨凌新材料科技产业园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标准化厂房,位于富海工业园区以西、渭惠路以北、龙海铁路以南。该项目已于2021年4月15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6104032021-07号,批准用地文号:杨管土批发〔2021〕14号),获准净用地面55.67亩,不存在违规强行占用南庄村40余亩地的问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四十四、房地产”中“97.房地产、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规定,该项目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且该项目已取得用地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手续,不存在手续不全的问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扬尘管控“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了扬尘管控措施,对施工现场裸露土地进行了全覆盖,配备洒水车、冲洗台等设施。 群众反映的“杨凌东环路大唐杨凌热电有限公司从2015年至今,锅炉房风机全天噪音”问题与006号案件第1项问题为同一问题,具体查办及整改措施见006号案件办理情况公示。 群众反映的“南庄村从2014年起拆迁至今未拆完”问题经核查,南庄村拆迁问题系2017年省委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群众信访问题。杨陵区政府已于2019年4月完成了杨凌华电冷却塔500米半径内涉及的369户南庄群众拆除搬迁工作(实际拆除搬迁400户),相关群众分别安置在杨村中心社区、邰东社区、邰南社区、常乐园小区。 | 是 | 是 | ||
4 | 受理编号011号环境信访问题为:渭惠路东段李台街道南庄村,2019年4月份拆迁的建筑垃圾未彻底处理,并现在有人倒生活垃圾。 |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 经查,群众反映的建筑垃圾实为南庄村杨凌华电冷却塔500米半径内涉及369户群众拆迁垃圾。截止目前,由于村子还剩余部分群众(冷却塔500米半径范围外)未搬离该村,日常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在建筑垃圾区域。 | 是 |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力量对群众倾倒的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在村口设置垃圾处理箱,引导群众规范生活垃圾处置;并对裸露土地及建筑垃圾进行了覆盖,设置围挡,杜绝群众随意倾倒生活垃圾,降低扬尘污染。为彻底清理建筑垃圾,解决长期堆放的问题,示范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制定垃圾清理处置方案,妥善解决建筑垃圾的去向问题,设立专项资金,于8月6日启动清理工作,计划8月15日前清理完毕。 该信访件不涉及追究责任人。 | 是 | |
5 | 受理编号01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人才公寓小区15号楼楼下商铺,新疆520烤吧、名爵私房菜油烟机搭在住户二楼平台,每天下午16:00到凌晨02:00油烟机味道重、噪音大、影响居民生活。 |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对人才公寓15号楼下杨凌520新疆烤吧和名爵牛排店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杨凌520新疆烤吧存在问题是油烟净化器噪音大。杨凌名爵牛排店存在问题是后厨窗户外油污严重,楼顶油烟净化器与烟道未有效连接。7月29日,杨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示范区环境监测站对人才公寓15号楼1单元二楼东户声环境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窗户外油烟净化设施噪声排放不达标。 | 是 | 杨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520新疆烤吧和名爵牛排店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杨凌名爵牛排店接到整改通知书后,于8月5日向杨凌示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提交了注销申请,关闭门店停止经营。杨凌520新疆烤吧加装了隔音棉,8月5日经示范区环境监测站监测,噪声敏感点监测结果达标。示范区城管局执法支队加大夜间(23时前)占道经营现象检查力度,杜绝晚23点之后人为噪音污染。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一反三,对人才公寓15号楼下杨凌李记野菜蘸水面、杨凌东北蒸饺王、杨凌私房菜煎饼屋等3家餐饮店油烟净化设施进行了检查,并要求其对设备进行了清理整治。针对餐饮油烟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委托资质单位进行监测,待监测结果出来后公开。 该信访件不涉及追究责任人。 | 是 | |
6 | 受理编号01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揉谷镇姜嫄村渭河滩地,从2014年起至今,承包滩地公司(公司名未知)每天晚上9点至凌晨4点偷挖滩地沙土,破坏生态环境,负责人:裘总(西安浙江商会会长) | 杨陵区政府 | 经查,投诉人反映地块土地权属杨陵区揉谷镇姜嫄村,但河道管理范围属眉县,出入口在渭河南岸眉县段。2015年,姜嫄村将3270亩滩地流转给杨凌盛泰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用于七彩花洲项目建设(苗木种植)。根据现场检查和近年来非法采砂查处情况,未发现该公司有偷挖砂石行为。 | 是 | 7月28日,杨陵区水务局对渭河杨凌段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有偷挖砂石行为,也未发现杨凌盛泰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有采砂迹象和采砂机械。为切实加强渭河姜嫄滩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以往掌握情况,杨陵区水务局就渭河清水河入渭河口段发现的采砂行为(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属眉县管辖范畴),向眉县水利局书面致函告知。 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避免因非法采砂造成耕地和生态破坏,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眉县、扶风等区域合作,强化联防联控;同时,将举一反三,加大工作力量,安排专人对渭河杨凌段进行白天夜间巡查,对非法采挖砂石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该信访件不涉及追究责任人。 | 是 | |
7 | 受理编号014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兴杨路环球园艺旁建筑工地,从2021年7月20日至今,晚上10点至凌晨4点施工噪音扰民。7月22日向当地环保局反映,当日晚上和23日晚上未施工,24日晚上又恢复施工。 | 杨陵区政府 | 经查,群众反映的建筑工地为陕西现代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智能交通装备制造园办公楼项目,由乾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正在进行基础阶段施工。7月26日晚杨陵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联合生态环境局对该问题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查看了该工地施工日志,该项目办公楼建设7月21日夜间进行室内土方回填作业,现场未能提供夜间施工审批相关资料。 | 是 | 杨陵区城市管理局约谈了项目现场负责人,并就乾县建筑工程公司未经审批擅自夜间施工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处罚款20000元。 杨陵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将加大夜间施工突击检查频次,严格要求辖区内各施工单位进一步加强管理,积极遵守安全文明施工各项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防止噪音扰民措施,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 该信访件不涉及追究责任人。 | 是 | |
8 | 受理编号015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五泉镇清心路长期有大货车过减速带产生噪音污染。 | 杨陵区政府 | 经调查,清心路位于五泉镇政府以北,与107省道相交,由于107省道尚未通车,加之上毕路五泉段拓宽改造,过境重型车辆无法绕镇区通行,为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交警部门结合镇区道路实际,采取分流管控措施,运行以来导致过境大货车噪音扰民。 | 是 | 7月29日,五泉镇联合杨陵区交警大队对清心路重型车辆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走访附近群众了解情况。为减少噪音污染,杨陵区交通局在清心路西路口加装货车禁左、禁右标识,在清心路加装货车禁行标识和小车慢行标识。 在清心路安装交通标识等措施后,大货车通过数量明显减少。同时,杨陵区交警大队五泉交警中队加强在清心路与107省道路口的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减少交通噪声污染。 该信访件不涉及追究责任人。 | 是 | |
9 | 受理编号016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1.杨凌东环路,大唐杨凌热电有限公司从2015年至今,锅炉房风机全天噪音大;2.南庄村大门右手边拆迁现场理,建筑、生活垃圾一直未清运。 | 示范区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 | 第1项问题与006号案件为同一问题,具体办理情况见006号信访件结果公示。 第2项问题同011号案件为同一问题,具体办理情况见011号信访件结果公示。 | 是 | 是 | ||
10 | 受理编号017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1.杨凌大唐热电有限公司晚上噪音大、污染大,下雨天明显流黑水;2.经常有人在其他地方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倒在南庄村东北方向牛场;3.杨凌美畅黄丝项目无手续断断续续在施工;4.除南庄村西北方向,其他方向都有拆迁的建筑垃圾未彻底处理,影响居民生活。 | 示范区生态环境局、杨陵区政府、工业园区公司、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 关于群众反映的“杨凌大唐热电有限公司晚上噪音大、污染大”问题与006号案件第1项问题为同一问题,具体查办及整改措施见006号案件办理情况公示。 关于群众反映的“下雨天明显流黑水”问题调查情况:该企业原名为陕西华电杨凌热电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更名为大唐杨凌热电有限公司,位于渭惠路东段,陕西华电杨凌热电有限公司杨凌热电上大压小项目于2012年11月22日由生态环境部予以批复,批复文号环审〔2012〕314号。2018年8月3日企业通过自主验收。2020年4月24日办理了排污许可证。 2021年7月30日杨陵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检查。检查时企业1#机组、2#机组正在运行,雨水总排口未发现有黑水外排现象。 经查看企业项目环评,环评要求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现场检查时厂区环境卫生整洁,配有清扫车一台,每日清扫6次。厂区原煤仓封闭完好,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冲洗平台废水均按照环评要求进行收集处理回用。通过查看场区雨水管网未发现有生产废水管网与雨水管网连接问题。随机走访调查周边区域3名群众,均反映未发现该公司雨水排口在下雨天有排放黑水现象。 群众反映的“经常有人在其他地方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倒在南庄村东北方向牛场”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核查,南庄村东北角牛场为个人承包经营,牛场24小时有人驻守,未发现乱倒垃圾现象。 群众反映的“杨凌美畅黄丝项目无手续断断续续在施工”的问题与010号生态环境信访问题查处情况第1、2项问题为同一类型问题,具体查办及整改措施见010号案件办理情况公示。 群众反映的“除南庄村西北方向,其他方向都有拆迁的建筑垃圾未彻底处理,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与011号信访案件为同一问题,具体查办及整改措施见011号案件办理情况公示。 | 是 | 针对第1项问题,杨陵区生态环境局要求大唐杨凌热电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强环境,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 | 是 | |
11 | 受理编号01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1.杨凌大唐杨凌热电有限公司从2015年开始至今,锅炉房风机24小时不间断的噪声大;2.除南庄村西北方向,其他方向都有拆迁的建筑垃圾未彻底处理,影响居民生活。3.南庄村居民生活污水,排在村路上,到处乱流。 | 杨陵区政府,示范区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 | 群众反映的“杨凌大唐杨凌热电有限公司从2015年开始至今,锅炉房风机24小时不间断的噪声大”问题与006号信访案件为同一问题,具体查办及整改措施见006号案件办理情况公示。 群众反映的“除南庄村西北方向,其他方向都有拆迁的建筑垃圾未彻底处理,影响居民生活”问题与011号信访案件为同一问题,具体查办情况见011号案件办理情况公示。 群众反映的“南庄村居民生活污水,排在村路上,到处乱流”不属实。7月29日,李台街道办对南庄村剩余拆迁户污水排放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污水乱流现象。 | 是 | 南庄村共有476户居民,目前实际居住32户(128人),分散在原南庄村西北部。经查,村内排水系统完善,排水通畅,无积水,但偶有居民为图方便,将生活污水泼洒至门前,李台街道办对该行为进行现场批评教育。同时,李台街道办将继续加大环保巡查力度,做好群众宣传教育工作,坚决杜绝生活污水乱倒现象。 | 是 | |
12 | 受理编号019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1.南庄村至今未拆迁完,拆迁后各种垃圾乱推未清理。2.南庄村渭惠路东边与武功交界的地方,因建厂房施工机械24小时噪音大扰民。 | 杨陵区政府,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 群众反映的“南庄村至今未拆迁完,拆迁后各种垃圾乱推未清理”问题与011号信访案件为同一问题,具体办理及整改情况见011号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公示。 群众反映的“南庄村渭惠路东边与武功交界的地方,因建厂房施工机械24小时噪音大扰民”问题不属实。 南庄村渭惠路东边与武功交界的地方,7月30日,经杨陵区生态环境局现场核查,未发现南庄村渭惠路东边与武功交界处有建厂房施工情况。西宝中线杨凌段东段南北两侧,与武功县普集镇接壤处(距已拆迁南庄村约900米),目前有:大唐杨凌热电粉煤灰、脱硫石膏处理项目,由陕西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陕西液化天然气(LNG)扩能项目,由中国海南工程有限公司承建。 大唐杨凌热电粉煤灰、脱硫石膏处理项目于2019年6月开始建设,截止2021年3月25日已工程竣工,目前均处于工程待验收阶段;陕西液化天然气(LNG)扩能项目于2016年开始建设,2020年9月完成全部建设工程,目前该项目已开展试生产调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规定以及杨凌示范区城市市区区域划分,群众反映的杨陵区南庄村渭惠路东与武功交界地段属工业聚集区,不在城市市区建筑施工噪声管控范围内。 | 是 | 是 | ||
13 | 受理编号020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1.投诉人称当地政府只清理了易清理的垃圾,剩下的大型建筑垃圾只用围挡挡起来;2.拉垃圾的时候有严重抛洒,产生扬尘污染;3.投诉人根据华电环评说杨凌大唐热电有限公司应该进行铁路运输,但实际是公路运输。 | 群众反映的“投诉人称当地政府只清理了易清理的垃圾,剩下的大型建筑垃圾只用围挡挡起来”问题与011号信访案件为同一问题,具体办理及整改情况见011号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公示。 群众反映的“拉垃圾的时候有严重抛洒,产生扬尘污染”问题不属实。针对该问题,示范区大气办要求各责任部门,对该问题进行核查核实。示范区城管局采取定点值守、调查询问、移动巡查等方式对南庄村渣土车拉运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未发现南庄村周边市政道路存在渣土车抛洒造成扬尘现象。杨凌工业园区公司对位于南庄村的黄丝项目扬尘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核查,扬尘管控“六个百分百”措施能严格落实到位。李台街道办对村内垃圾转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未发现抛洒现象。村内堆放的建筑垃圾已进行覆盖围挡,计划于8月6日启动清运工作。 群众反映的“投诉人根据华电环评说杨凌大唐热电有限公司应该进行铁路运输,但实际是公路运输”问题与006号信访案件为同一问题,具体办理及整改情况见006号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公示。 | 是 | 为避免扬尘污染问题,城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渣土车辆运输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工程车辆抛洒滴漏等违法违规行为。工业园区公司加强项目扬尘措施管控,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要求。李台街道办加大巡查力度,杜绝扬尘污染现象。 | 是 |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杨凌示范区时间:2021年7月14日-8月12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9-7871001,邮政信箱:铜川市A011号专用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