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党工委 管委会 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
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七批)

来源:生态环境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26 08:46

截止2024112520时,省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交办涉及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信访件19件,现将第7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涉及区县及部门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是否办结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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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11月8日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一批)不认可。主要为:一是“不存在生活污水”不属实,村子一直无排水设施;住人的街道杂草均未清理;华电冷却塔500米范围外属于自愿拆迁,故208户拒绝拆迁不属实,建筑垃圾应正常清理。二是关于“2018年—2021年清洁能源取暖工程南庄村不在专项行动范围内”不合理,2021年3月30日李台街道办信访答复南庄村2019年4月底整村完成拆迁,但2019年10月28日在“杨凌发布”微信公众号关于“杨凌示范区通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文章中,提到清洁能源取暖电补专项行动包括计划拆迁村,时至今日该村仍未完成集体拆迁,故应该自2018年政策实施起便给在村内居住的村民发放电费补助。

2.对于11月8日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二批)不认可,“杨凌美畅黄丝项目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与2021年5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给予群众关于美畅黄丝车间项目电话投诉的回复“目前正在办理该项目相关环评手续”相互矛盾,因美畅属于示范区重点污染监管企业,需严查。

杨陵区问题1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南庄村排水、杂草、建筑垃圾问题属实;清洁能源取暖电补发放问题不属实。属实

查处情况:针对“南庄村存在排水问题”,由李台街道办负责,对东四街排水渠进行了疏通,同时就南庄村内排水问题开展排查,排查中发现南庄村西侧街道一条排水渠因拆迁垃圾堵塞造成排水不畅,立即组织人员对其进行了疏通。针对“住人的街道杂草未清理”问题,李台街道办组织70余名工作人员,由各分管领导带队,分6组分别对南庄村西一街、西二街、西三街、西四街、西五街及村中间南北主巷道沿路的杂草、彩色垃圾、树枝、树叶、门前杂物、路面污水进行集中清理。截止目前,各街村民住户门前树叶、枯枝杂草、杂物、地面生活污水等已清理完毕。针对“建筑垃圾清理问题”,2024年8月22日,示范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督促示范区、杨陵区两级城改部门及李台街道办对南庄村拆迁垃圾进行清运。按照会议安排,两级城改部门及李台街道办对村内符合清运条件的建筑垃圾进行全部清运,累计清运850余车。剩余部分区域建筑垃圾未清运,是因该区域相邻房屋尚未拆除,场地空间狭窄,工程机械难以进入作业,强行清运极有可能对未拆迁的相邻房屋造成损害,威胁未拆迁居民居住安全。同时,部分区域周边电杆电线位置过低,工程机械铲斗在施工时可能对未拆迁住户用电带来影响。针对无法清运的建筑垃圾,李台街道办已采用绿网全面覆盖;对未完全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已设置围挡予以防护,保障群众出行安全。针对“清洁能源取暖电补发放”问题,由杨陵区发改局负责,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该项问题不属实。根据2018年7月《关于印发〈杨陵区铁腕治霾农村清洁能源取暖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8-2019)〉的通知》(杨政办发〔2018〕39号)文件要求,李台街道办整体不属于农村电替代散煤、生物质燃烧专项行动范围。原因为:李台街道办计划在2018年上半年完成南庄村整体拆迁,故南庄村不属于农村清洁能源取暖工程专项行动计划拆迁村,不在2018—2019年农村清洁能源取暖工程实施范围。另外,杨陵区从2019年开始实施清洁能源运行补贴,按照300-500元补贴标准据实发放,2018年全区无电补政策。

整改措施:由李台街道办负责,继续加大对拆迁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力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持续跟踪解决,加大环保巡查力度,安排保洁人员定期打扫村内道路;积极引导村民参与环境治理,加大未清运建筑垃圾的巡视力度,对破损围挡、防尘网及时更换;同时,积极协调两级城改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尽快完成整村拆除工作,统一清运剩余建筑垃圾。


杨陵区、示范区生态环境局问题2调查核实情况:接到群众信访反映的杨凌黄丝项目环评手续问题,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对企业项目环评办理手续情况进行了复核,经查,该项问题不属实。群众反映的杨凌美畅黄丝项目实际分两阶段进行建设:第一阶段:黄丝项目厂房建设阶段。该阶段建设责任主体为杨凌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其投资建设的黄丝项目厂房(实为杨凌新材料科技产业园D1厂房项目)于2021年7月开工建设,2022年4月建成投运。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四十四、房地产”中“97.房地产、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规定,建设标准化厂房无需办理环评。第二阶段:杨凌美畅黄丝项目进驻杨凌新材料科技产业园D1厂房投资建设阶段。该阶段建设主体为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2022年6月与杨凌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新材料科技产业园D1厂房租赁合同(厂房租赁时间为2022年6月1日—2028年5月31日),用于6000吨金刚线基材项目建设,并于2022年4月11日取得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杨管环批复〔2022〕5号)。杨凌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厂房及黄丝项目建设过程中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等规定,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建设过程不存在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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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庄村垃圾多、居住环境差,用绿网覆盖未从根本解决问题,南庄村西南角建筑垃圾仍未清理;晚上经常有人在村内偷倒垃圾;11月10日18:00左右,村口向北主干道100米处西侧被倾倒建筑垃圾,该情况长期存在,无人监管且垃圾无人清理。2.杨凌昱昌环境科技公司夜间生产噪音大现象仍然存在。

杨陵区问题1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核查,反映南庄村系列问题属实。属实

查处情况:针对“南庄村垃圾多、居住环境差”问题,李台街道办组织全办70余名工作人员,由各分管领导带队,分6组分别对南庄村西一街、西二街、西三街、西四街、西五街及村中间南北主巷道沿路的杂草、彩色垃圾、树枝、树叶、门前杂物、路面污水进行集中清理。截止目前,各街村民住户门前树叶、枯枝杂草、杂物、地面生活污水等已清理完毕。针对“南庄村西南角建筑垃圾仍未清理,用绿网覆盖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问题。因西南角建筑垃圾未清运区域相邻房屋尚未拆除,场地空间狭窄,工程机械难以进入作业,强行清运极有可能对未拆迁的相邻房屋造成损害,威胁未拆迁居民居住安全。针对无法清运的建筑垃圾,李台街道办已采用绿网全面覆盖,对周边未完全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已设置围挡予以防护,保障群众出行安全。针对“晚上经常有人在村内偷倒垃圾”问题,李台街道办已安排工作人员加大夜晚巡查频次,特别是对区域盲点开展定点巡查,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处理一起,对于偷倒垃圾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做到“零容忍”。

整改措施:由李台街道办负责,继续加大对拆迁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力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持续跟踪解决,加大环保巡查力度,安排保洁人员定期打扫村内道路;积极引导村民参与环境治理,鼓励群众自觉监督并抵制乱扔和偷倒垃圾,共同维护村内的环境卫生,确保长久保持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由杨陵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督促企业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加强对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检查、维护,保证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问题2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核查,不属实。杨陵区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11月19日昼夜间对该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执法检查企业期间,杨陵区生态环境局委托杨凌示范区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西厂界、北厂界(西)、北厂界(东)进行了厂界噪声监测,昼夜间监测值均未超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不属实/

省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杨凌示范区时间:2024111日-1130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29-87037076邮政信箱:西安市A270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