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4年11月30日20时,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交办涉及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信访件20件,现将第12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是否办结 | 备注 |
1 | 沁园春居小区东侧众兴菌业厂内(靠近水运东路)两台排风机,全天24小时运行,产生噪音扰民,希望能够采取降噪措施并在夜间22时之后关闭。 | 杨陵区 | 投诉人反映的两台排风机实为陕西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用于生产的两组冷却塔,两组冷却塔均安装有隔音板。该企业正常生产时间7:30-18:00,冷却塔根据制冷需求自动调节,24小时运行,企业西厂界紧邻水运东路次干道。2024年11月26日,在该企业生产和非生产状况(监测中全线停产、所有设备停机)下,杨凌示范区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西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分别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在全线停产、所有设备停机后,该厂界噪声和水运东路噪声超出相关标准。根据监测结果判断,反映的“众兴菌业公司噪声”不准确,噪声来源主要为道路交通噪声。 | 不属实 | 由示范区公安局负责,采取设置减速、禁鸣标志等措施,降低车辆通行产生的噪声。由杨陵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强对企业日常监管,督促该企业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加强对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由该企业负责,加强对道路声屏障等既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 是 |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杨凌示范区时间:2024年11月1日-11月30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29-87037076,邮政信箱:西安市A270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