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关中地区大气污染专项督查反馈问题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作者: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8-07-10 21:04
序号企业/
    单位
行业     时间存在问题处理建议责任
    部门
整改完成情况
1杨凌盛德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药业6月13日1、在该公司东侧外墙明显感觉到臭气味道,臭气来源为厂内,距离最近的废气源为该公司污水处理站。2、在集水池旁露天堆放烧碱25袋无防护措施;好氧塔有标识处于运行状态,实际核查未运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记录好氧塔一栏没有记录,也未向环保部门报告备案;除臭设施采用工艺为碱液喷淋,与环评要求光解除臭工艺不符;污水处理工艺冷却塔、除臭环节存在污水跑冒滴露现象。3、调阅资料显示;该公司在2018年3.27、4.3、4.9、5.7、5.25、5.28日有群众投诉臭气问题,也是在2017年省委环保督查问题,目前未解决整改到位。请杨凌示范区环保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示范区环保局
   
1、购买冷却塔泵机密封件进行更换,解决设备漏水问题。对除臭塔处的漏点进行密封填料更换、对风机叶轮处的出水进行固定管线收集,并送入污水池。2、安排专人对露天烧碱进行遮盖,防止包装风化,破损。3、已与环保公司达成共识,针对该公司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处理工艺试验。
   
2杨凌示范区天行健混凝土有限公司两类企业6月13日1、现场检查厂区环境较差,地面积土,扬尘严重,喷淋设施未开启使用。2、企业新增一条洗沙生产线,与环评影响报告表不符;洗沙生产线四周尘土严重,无扬尘污染防治措施。3、该公司生产废水外排至场区南侧围墙外农田中,现场大面积砂浆外排痕迹,不符合环评报告回用要求。请杨凌示范区环保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查处。示范区环保局
   
1、现已立案查处,断开动力电源,查封电箱;2、停产整改、限期清理。3、该公司于2018年1月15日与第三方签署混泥土搅拌站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合同书。该公司将按环评要求尽快办理后环评竣工验收相关手续。
3杨凌示范区农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两类企业6月13日1、厂区西侧物料堆放大棚有2个面封闭,另外两面未封闭,不符合环评规定的7个100%要求,物料堆放外有大量散落沙石尘土。2、厂区北侧一条水稳生产线输送带未进行覆盖,路面有大面积遗露的砂石土,容易造成扬尘。3、2017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省环保督察时发现,其筛沙、制砂环节环保设施不达标,噪声、扬尘污染等问题突出,污染物排放超标,现场检查时未见有水洗砂生产线。请杨凌示范区环保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督促整改。示范区环保局
   
1、已于6月20日,完成水稳生产线输送带全覆盖工作。2、对厂区西侧堆料大棚内的砂石料进行100%覆盖。3、厂区主路及堆料大棚东侧已于6月17日完成喷淋设施安装工作,现已投入使用,与洒水车配合使用,确保路面湿润。4、厂区路面保洁安排专人,进行动态打扫,保持路面整洁、卫生,清扫路面专用车辆采购已上报城投公司,待批复后立即采购,确保厂区路面达到环保要求。5、厂区门口洗轮机已完成维修且正常使用,并要求每一辆出厂车辆必须冲洗轮胎。
4陕西宝利沥青有限公司加工制造业6月13日1、在厂区东侧露天存放有16桶柴油,厂区西侧堆放有废弃桶装沥青20余桶。2、该企业生产废气处理工艺为碱液+等离子净化+活性炭吸附。检查发现活性炭更换不符合环评规定,应更换500公斤,实际更换240公斤。3、该企业2018年尚未进行环境监测。请杨凌示范区环保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督促整改。示范区环保局
   
1、立案查处。2、目前该企业已将油桶设立贮存场所堆放。3、重新对活性炭进行了更换,由于实际能更换量不能达到环评中要求量,该企业目前正联系设备厂家就技术问题进行工作对接。
   
5陕西中兴林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家具制造业6月14日1、该公司未按照2018年1月17日陕西省大气污染冬防巡查组要求,对原料堆料场、废料堆放场产生异味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原料、废料堆放场地存放有大量木渣废料,未采取防雨淋措施。查阅12369投诉记录,该问题2018年3月8日再次被投诉。2、杨凌示范区环保局《关于陕西中兴林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环境问题整改的通知》杨管环法(〔2017〕102号文规定),在2018年1月11日前拆除1台22吨燃煤锅炉,现场检查发现锅炉仍未拆除。
    3、煤渣场三防措施不到位。
建议当地进一步调查处理。示范区环保局
   
燃煤锅炉资料待质监局7月20日前验收完毕,立即停止燃煤锅炉使用。对原料采取绝干收购减少异味扩散,目前对生产原料已进行覆盖。废料堆场5月份开始搭建盖棚,7月10日内全面完成竣工,解决木渣、废料防雨淋问题。
6陕西建工第十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业6月14日1、该项目后,后门口有大面积建筑垃圾未覆盖;2、施工道路集尘严重,无洒水措施。3、钢筋加工棚物料堆放散乱,地面有黑色加工铁锈。未施工区域土方覆盖不彻底。建议当地进一步调查处理。杨凌区政府1.后门口的建筑垃圾已全部覆盖到位;2.对施工道路集尘进行了清扫,洒水措施已设置到位;3.对钢筋加工棚内的环境卫生进行了清理、整顿,清除了地面的铁锈。对未施工区域的土方进行了全覆盖。
7杨凌三和印务有限公司印刷业6月14日1、胶印车间存在废气无组织排放情况。建议当地进一步调查处理。示范区环保局
   
责令整改,建设废气回收处理设施。
8杨凌腾远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汽修业6月14日1、未提供相关环评手续。现场证实未办理。
    2、废机油存放不规范,无三防措施;未与第三方签订危险废物回收合同。
建议当地进一步调查处理。示范区环保局
   

      1.正在积极建设危险废物储存库房;2.悬挂废物统一标识;3.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及台账,定岗定位责任到人分级管理;4.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回收公司签订废物回收合同;5.完成建设项目环境评估系统注册手续。
    
   
9陕西亿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汽车销售与汽修业6月14日1、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该公司属于杨凌中天致达贸易有限公司杨凌汽车4S店集群项目,该项目整体未验收。2、该公司喷漆房建有污染防治设施,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置废气,喷漆房换下来的活性炭存放在车间,未按照危险废物处置方法要求合理堆放;3、废活性炭、废电瓶未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废活性炭存放数量与更换数量不符,更换数量大于储存数量。4、核查未见废活性炭转移联单记录。建议当地进一步调查处理。示范区环保局
   
1、该公司已与第三方机构于2018年5月26日签订技术服务合同,验收前检测工作正在进行中。2、已按要求将危险废物放置危废暂存室,且数量和台账数量相符。3、已按照最新台账样式重新登记。4、该公司已与陕西明瑞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危废转移合同,由于未提交活性炭转移申请,且未发生事实转移,故没有转移联单。
10杨凌金泰建设有限公司建筑行业6月15日1、该工地未设置围挡;喷淋设施未使用;未设置车辆冲洗台;挖掘部分场地未进行覆盖。2、6月14日夜间有转运土方作业情况;现场未提供渣土车线路审批手续。请杨凌示范区相关部门查处并整改。杨陵区政府已对现场进行封闭围挡;对雾化降尘设施进行维修且可正常运转;并对挖掘部分裸露地面进行覆盖;由于该项目暂时停工导致无法设置车辆冲洗台;现场告知施工方须办理审批手续方可运输。
11杨凌长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汽车销售与维修业6月15日1、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喷漆工艺污染防治采用棉吸附+活性炭吸附,棉吸附环节未封闭,存在部分废气未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外排问题。2、检查时售后负责人刘东洋承认更换后的废活性炭未由危险废物处置公司回收,直接扔掉。查实该公司没建立废活性炭使用台账。请杨凌示范区进一步调查处理。示范区交通局;示范区环保局6月21日已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杨管环罚告字[2018]12号,存在问题已整改。
12杨凌君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汽车销售与维修业6月15日1、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履行2017年7月27日,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杨管环改字〔2017〕26号),未缴纳罚款。请杨凌示范区环保部门督促企业尽快缴纳罚款,并加强监管。示范区环保局
   
罚款正在催缴。
13杨凌CBE模具隧道有限公司机械制造业6月15日1、现场检查时发现喷漆房采用水帘+活性炭处理,喷淋间下地面积存有水帘喷淋废水。喷漆房设置有两个活性炭间,一个放有活性炭,但表面已经被黄色漆覆盖,起不到吸附作用;另一个活性炭间未放置活性炭。2、5月25   日喷漆房更换的活性炭登记台账8kg,检查时在危废库房入库登记表查询不到有关入库记录。请杨凌示范区环保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示范区环保局
   
已立案查处,目前已更换活性炭,正在完善危废台账信息。
14陕西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食品加工业6月15日1、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进行生产,已编制环评报告,2015年7月获杨凌示范区环保局批复,但截至目前未验收。2、厂区门口废料车间外主干道积尘严重,易造成扬尘污染。3、灭菌车间有8台灭菌设备,设备上部16个安全阀散排废气未收集,灭菌设备下部有8个废气收集管接入1个10米高的水泥排气管,未进行处理直排,现场臭味大。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要求2017年12月27日前整治到位,目前仍未到位。4、去皮车间废水收集处设有溢流口,生产废水有排入雨水管道网嫌疑。厂区污水总排口取水样有明显臭味,水样呈淡白色,现场要求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监测站取样检测。5、厂区空调冷却塔噪声较大,离居民区(沁园春居)30米,建议进一步采取防噪措施。请杨凌示范区环保局立即严肃查处,采取过硬措施,确保省委督察交办问题尽快整改到位。示范区环保局
   
立案查处
15陕西众兴高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食品加工业6月16日1、锅炉间检查时发现有5台生物冶质锅炉。3台15吨,2台4吨,与环评批复规定不符。2017年5月份华电供热已到位,但未按照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验收批复([2017]03号)第五条规定立即拆除。2、在厂区检查时发现未进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直接排入雨水管道;厂区南侧正在进行改造,厂内污水通过污水泵连接白色软管排入临时收集池,期间有3处大面积污水渗漏进入土地;收集池外白色软管去向为厂区空地,接头处断开,未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在厂区污水总排口检查时发现生产生活废水未经过厂区地理式污水处理系统直接排放;杨凌示范区环境监测站在污水总排口现场取样。3、灭菌车间有8台设备,16个安全阀。废气通过一个7米高的不锈钢烟道直接排放;现场有明显臭味。灭菌车间部分蒸汽排入雨水管道,臭味明显。4、厂区东南侧有较多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炉渣露天堆放。厂区包装车间北侧废料堆放场地无防雨淋措施。5、杨凌示范区环保局2018年4月28日针对该企业违法行为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杨政环责改字)([2018]09号),《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杨凌环责停)([2018]02号)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向市政管网直接排放生产废水的违法行为。但现场检查时该企业仍在违法排污。针对违法行为杨凌示范区环保局([2018]09号),处罚金505000元,(大写伍拾万零伍仟元整)至检查时未履行。建议当地立即严肃查处,进一步促进企业认识环保主体责任,切实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杨陵区政府接到反馈后,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环保局、工信局对反馈问题进行查处,2018年4月,区环保局已对该公司生产存在的问题进行立案查处,4月28日区环保局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杨政环责停责字[2018]02号),5月15日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杨政环罚字[2018]09号)。同时将案件已移交至杨陵区公安分局进行进一步的查处,2018年6月21日,区环保局组织人员对该公司生产车间设备进行了查封、断电。目前该公司已停产整顿。
16陕西九华建筑责任有限公司建筑业6月17日1、现场检查时发现陕西九华建筑责任有限公司承建的神农景苑C区15A、16A号住宅楼,东侧施工现场车辆冲洗设施未正常使用,进出的渣土车辆未经过冲洗直接驶出。2、工地北侧裸露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也未进行覆盖。建议当地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建筑工地污染防治6个百分百落实到位。示范区住建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对施工单位处以3万元罚款;对督查组检查的问题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17陕西领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业6月17日现场检查时发现陕西领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农城公馆项目现场有1台装载机在进行施工作业,现场有2个挖掘的坑基,裸露泥土未进行覆盖。建议当地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建筑工地污染防治6个百分百落实到位。示范区城管局已责令停工
18徐江涛沙厂两类
    企业
6月17日位于北杨村杨林路徐江涛沙厂。现场检查时发现,该沙厂道路未硬化,无任何污染防尘措施。建议当地立即查处,取缔。示范区国土局已对砂场负责人徐江涛下发停工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拆除通知书;责令拆除洗砂设备,覆盖石料。已拆除完毕。
19杨凌东中国石油加油站加油站6月17日经现场了解,杨凌示范区共4个中国石油加油站。其中1个已做好第三次油气回收工程;1个正在改造中;其余2个未进行改造。(主要存在使用单层罐无防渗措施。)尽快组织实施第三次油气回收工程。示范区经贸局截止目前,三次油气回收工程已全部完成。
20杨凌西宝高速东中国石化加油站加油站6月17日经现场了解,杨凌示范区共1个中国石化加油站。未进行第三次油气回收工程。(主要存在使用单层罐无防渗措施。)尽快组织实施第三次油气回收工程。示范区经贸局截止目前,三次油气回收工程已全部完成。
21陕西郝其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药业6月19日1、未编写环境应急预案。2、2016年提取车间投入生产,共135批次,但用于处理乙醇废气的活性炭无更换记录。3、生产产生的废药渣存放场所不符合环评要求,未按环评要求24小时内及时清理,该公司《固废台账记录表》显示;3天或4天清理一次。请当地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问题整改。示范区环保局   1、应急预案已与西安安柯森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完成期限为2018年8月10日;
    2、生产产生的废药渣已按要求清理。
22杨凌鲁力农机装备有限公司加工制造业6月19日1、现场检查杨凌鲁力集团,该公司下属两个企业,分别为鲁力农机和天赐丰。天赐丰已办理环评手续,但未验收先投入生产;鲁力农机整机生产未报批环评,现场有生产成品。2、该厂建有除尘设施一套,采用水膜除尘,检查时发现除尘设施管道有渗漏,管道外部有大量铁锈粉尘,排气筒高度5米。3、该厂建有喷漆房4个,有2个使用,检查时发现喷漆房未密闭,废气处理不符合要求。4、该厂产生危险废物有废润滑油、浮化剂、废棉,但没有签订危废处理合同。现场询问该厂财务负责人郑庆灵,产生的危废自行处理。5、厨房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建议立案查处示范区环保局
   
立案查处;责令其完善环评手续。
23陕西杨凌霖科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加工制造业6月19日在该公司厂区租赁的黎陈村堆场检查,现场堆放有大量的废药渣,采用自然发酵,堆场及发酵场地面未硬化,无防扬尘、围堰围挡、防雨淋措施,有臭味;租赁场地面积为8亩,租赁场地未在环评范围内。建议立案查处
    
   
杨陵区政府2018年6月22日,杨陵区环保局向陕西霖科生态工作有限公司下达了《关于陕西杨凌霖科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存在环保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杨政环发[2018]26号):目前该公司已落实整改措施如下:
    1、对堆放原材料的场地进行清理、整理、并采购了防水型塑料布进行遮盖,围边进行重物压制,防止扬尘产生。
    2、对堆放原材料的边界进行开沟,在沟内进行塑料布覆盖,以此引流,将雨水冲刷的肥液引流进收集池内。
    3、对每天收集的新原料进行随收集随即开沟并覆盖的做法,确保防尘、防流失、渗漏。
      4、该公司原料堆放场地所有原料是由原场区运送至现在的黎张沟村北。因该公司临近杨扶路,为了避免发酵产生气味对过往车辆造成影响,故选择在黎张沟村北临时堆放,现场地为租赁性质。该公司计划将在现有场地扩充50亩进行有机肥厂扩建,筹备工作进行中。待完善项目前期手续后,报批环境影响评价。
24杨凌天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加工制造业6月19日1、2018年4月23日杨凌示范区环保局对该项目进行环评影响报告表批复,但未环保竣工验收。2、食堂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建议当地进一步调查处理。示范区环保局
   
1、职工食堂油烟净化器于2018年7月3日安装完毕;2、环保竣工验收工作已与相关部门联系,资料已递交,等待竣工验收。
25杨凌顶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散乱污企业6月19日1、厂区内露天堆放有2堆废沥青渣约200吨,无三防措施。
    2、料场堆放围挡不到位;车间西边未进行围挡;车间地面积尘严重易造成扬尘。
    3、厂内有3台,1台1吨热水锅炉;1台1吨导热油锅炉;1台2吨烘干炉,检查时热水锅炉、导热油锅炉使用,燃料为煤,与环评规定不符。
    4、厂区仓库存放有废机油,未建立危废台账、分类、标识。
    5、环评批复时间为2018年2月份,截止检查日未验收。
建议立即立案查处。杨陵区政府1、已将沥青渣转移至堆料车间,按照环保要求不在露天堆放。2、料场周围加设围挡,将车间、料场进行全面围挡;对车间地面基层进行清理,并规定工人及时、定期对车间地面洒水,长期保持。3、已对3台锅炉,全面停止使用,并将燃煤全部清理掉,确保符合环评要求。4、该公司已与危废处置单位约定,计划在项目验收前签订处置合同,定于2018年6月29日签订危废处理合同,随后将及时处理危废并按要求分类、标识建立台账。5、该项目于2018年2月取得环评批复,上半年由于气温较低,沥青搅拌行业处于停产状态,6月份公司正在调试设备准备验收,已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验收工作。计划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26杨凌榆腾轩家具有限公司散乱污企业6月20日1、经核查该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
    2、该公司建设有喷漆房,废气采用水膜除尘,经4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水未进行处理,通过厂区排水管道直排至厂区喷漆房南边土地。
建议当地进一步调查处理。杨陵区政府接到反馈后,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环保局、工信局对反馈问题进行查处,2018年6月29日,区环保局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杨政环责改字[2018]18号),责令于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登记备案、蛋鸡料加工线安装的布袋除尘器、混合料加工生产线于2018年7月6日前均设置15米高排气筒;区工信局按照“散乱污”企业治理规定,对该公司采取了断电措施,目前该公司已停业整顿。
27杨凌奥科塑业制品有限公司散乱污企业6月20日1、该公司现场检查时未生产,但有生产痕迹,生产设备印刷机3台,制袋机1台,分切机1台,复合机1台。使用的原材料主要是油墨、酒精、乙酯、丁酯。
    2、已办理营业执照,但未办环评手续。
    3、现场检查无废气处理设施,刺激性味大。车间内设置有16台换气扇进行无组织排放。
    车间门口放置有废油墨桶16个,未设置危险废物专用库房,未与危废处置公司签订处置合同。
建议当地立案查处。杨陵区政府接到反馈后,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环保局、工信局对反馈问题进行查处,2018年6月29日,区环保局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杨管环责改字[2018]17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限期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按规定对印刷车间安装、使用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6月21日,区环保局对现场设备进行查封,区工信局对该企业采取了断电措施,目前该企业停业整顿。
28杨凌汇泰丰农发有限公司散乱污企业6月20日1、该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
    2、该公司主要污染物是饲料加工产生的粉尘,检查发现蛋鸡料加工线安装有布袋除尘器,有排气口,但未设置排气筒,混合料加工生产线排气筒高空度不够15米。
建议当地立案查处。杨陵区政府接到反馈后,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工信局、区环保局对反馈问题进行查处,针对存在问题杨陵区环保局已进行立案查处,并于6月29日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杨政环责改字〔2018〕16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杨政环罚告字〔2018〕16号),罚款人民币20万元,并责令该公司于7月5日前制定整改方案,焊装车间立即设置烟气回收装置,确保其正常运行,将烟气处理达标后排放,目前企业正在整改中。
29陕西杨凌麦力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制造业6月20日1、杨凌麦力祺食品微创产业园园区环境卫生脏乱差;道路积尘严重易造成扬尘;垃圾未及时清理;园区门口建筑工地未进行覆盖、围挡等,未做到六个百分百。
    2、现场未提供环评手续,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建议当地立案查处。杨陵区政府接到反馈后,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环保局、工信局对反馈问题进行查处,2018年6月29日,区环保局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杨政环责改字[2018]12号),《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杨政环责停字[2018]04号),责令其停止建设,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针对园区门口建筑工地未进行覆盖、围挡等问题,园区负责人已组织人员对工地进行了覆盖、围挡,目前已整改到位。
30杨凌示范区锣鼓一条街散乱污6月21日1、新友铜鼓厂、新川铜鼓乐器有限公司2家铜鼓厂正在生产。现场使用小电熔炉,废气散排、废水直排、环境噪声大,新川铜鼓有限公司厂房后面堆放有散煤。其它4家断电停产的制锣厂家普遍存在环境卫生差。2、7家制鼓厂家现场油漆味刺鼻,有高噪声设备。建议当地尽快安排有关部门治理。杨陵区政府接到反馈后,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杨陵街道办、区工信局、区环保局对反馈问题进行查处,针对存在问题,区工信局、环保局、杨陵街道办对锣鼓一条街所有锣鼓、制鼓企业逐一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各企业于7月31日前完成整改,并按照“先停后治”的要求,对锣鼓一条街13家生产企业全部予以断电,经杨陵区“散乱污”企业综合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目前锣鼓一条街各生产企业均已停业整顿。
31杨凌区锣鼓产业园散乱污6月21日1、该园区已办理用地、规划、建设等手续,环评未批复。
    2、新声铜鼓乐器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电炉铸胚区使用2台电熔炉,原材料为废铜材,废气处理设施未建设,加工车间废气散排
建议当地查处,防治小“散乱污”变为集中式。杨陵区政府接到反馈后,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环保局、工信局对反馈问题进行查处,经查,该公司环评手续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已于2013年进行审批,批复文号为:杨管环批复[2013]27号,针对存在问题,区环保局已责令该公司尽快建设废气梳理设施,对加工车间废气进行治理,目前该企业正在按照要求积极整改中。
32陕西省秦川肉牛良种繁育中心畜禽业6月21日1、现场检查时该中心未提供环评和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2、经核查该中心目前有16个圈舍,存栏1000多头牛;建有堆牛粪大棚1个;建有有机肥生产线1条(现场堆放有生产的袋装有机肥);以牛尿液为主的粪便收集池1个(雨污未分流)。
    3、在厂区绿化区发现1头死牛尸体裸露,未无害化处置。
    4、牛尿液收集池外有尿液溢流痕迹,通过水泥沟排放厂内绿地。5、厂区圈舍西侧一处有较多散落的粪便。
建议当地立案查处。杨陵区政府
      1.6月24日,区农林局分管副局长、区动物防疫站、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对秦川肉牛良种繁育中心进行了实地勘察,至调查时,死牛犊已转移至无害化处理坑内,但未做消毒掩埋处理。针对畜禽尸体无害化处理不到位的问题,区农林局已进行立案处理,向该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按照畜禽养殖标准化生产要求进行整改,目前该公司已对散落粪便进行清理,对清运粪便车辆进行维修,防止粪便随处洒落,并完善建立的无害化处理台账,销售台账。
    2.针对牛尿液收集池外有尿液遗留痕迹等问题,区农林局已督促企业及时拉运收集池中的污水,防止污水溢出,同时加强粪污收集池的管理,定期清运,防止溢流。
    3.针对养殖场未分流的问题,区农林局已督促该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进行雨污分流改造,防止粪尿与雨水混合后,从收集池中溢出。
      4.经查,示范区环保局于2016年10月9日向陕西省秦川牛业有限公司陕西省(秦川牛业)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进行了批复(杨管环批复[2016]19号)。
33杨凌秦宝牛业有限公司畜禽养殖6月22日1、该公司距居民区较近不足100米。2、该公司有2个堆粪场,1个约5000平方,1个约2000平方,均未做防雨淋措施,未按照环评规定设置不低于1米高的围堰;厂区东侧菌渣漏天堆放,无三防措施,路面有黄色污水溢流。3、厂区未做到雨污分流,厂区东侧发现排水渠内有黑褐色污水流向厂区东侧土坑。4、在厂区东边运牛车洗车点附近洗车废水通过排水渠排入厂区东门附近的2个土坑,为黑褐色,有臭味,无防渗措施。建议当地严肃查处示范区农业局责令建设堆粪场围堰和防漏,进行雨污分流改造。
34杨凌生猪标准化养殖实训基地畜禽养殖6月22日1、该基地2010年建设,占地540亩,目前已建成圈舍10栋45000平方米,正在建设粪便处理设施、臭气处理设施,现存3栏3万头,但截止目前未办理环评手续。2、该基地建有堆粪场,场地地面未硬化,无防雨淋措施,有臭气。3、2016年省委环保督察(陕督专函2016年146号)要求停止粪污外运行并妥善处理污粪,目前未整改到位。建议当地严肃查处示范区农业局责令完善环评手续,加快粪便处理设施建设,硬化堆粪场地;完善防臭气措施。
35杨凌监狱警察公寓项目建筑工地6月22日1、现场检查时,冲洗台未使用;土建工程部分未覆盖,扬尘严重。2、工地主干道部分未硬化,积尘严重,四周未建喷淋设施,六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位。建议当地责令相关部门查处示范区住建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对施工单位处以3万元罚款;对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问题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36启东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地6月22日1、该项目分别由扬州市方圆建筑有限公司及启东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现场检查时,场地整体环境较差,主干道未硬化,建筑物料随意堆放。2、场内未建喷淋等设施,工地六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位,施工区域道路扬尘较严重。建议当地责令相关部门查处示范区住建局1、项目部主干道已硬化,两侧覆盖完成。2、剩余材料已全部清理出场,原材料堆放区域已覆盖完成。3、场内喷淋等设施已设置到位。4、工地六个“百分百”落实到位。
37杨凌本香集团毕公猪场畜牧养殖6月23日1、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卫生防护距离不够500米;距西南侧三合村267米,东南侧郭管村106米,东侧绛中村90米。2、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东侧露天堆放有养殖粪便,面积约150m×30m。3、臭气处理未按杨管环批[2016]65号规定,于2017年5月底完成猪圈舍臭气治理工程,目前有6栋圈舍未建设臭气治理设施。已建设的臭气处理设施未按照规定使用水帘+生物墙进行处理。4、养殖场内建成有机肥生产线,未履行环评手续。5、现场未提供2017、2018年夏季和秋季臭气、水体监测报告。依法查处示范区农业局责令限期清运粪便,加快臭气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规范运行,完善有机肥生产线环评和有关监测报告。
38杨凌源泰牧业有限公司畜禽养殖6月23日1、现场检查时,杨凌源泰牧业有限公司门口东西两侧有大量养殖废水恒流渗漏,污水收集池满溢未及时清运,该公司提供的《牛场粪污水拉运记录》显示,最近一次外运时间是6月17日。2、公司养殖场区环境脏乱差,道路主干道、牛棚附近、堆粪场门口有大量粪便堆放。3、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堆,统一由市政部门处理。依法查处示范区农业局责令及时清运粪便,完善记录,医疗废物规范处置。
39杨凌澳源牧业有限公司畜牧养殖6月24日1、厂区牛棚至堆粪场段路面未进行硬化,,道路散落有较多牛粪,臭味大。2、堆粪场未进行硬化,无防雨淋措施。3、沼气池处理系统未运行,圈舍粪便直接运至堆粪场晾晒,未进行无害化处理,沼气处理系统东侧有一土坑,其中有粪便。4、该公司养殖规模较大与环评不符,未重新履行环评手续。依法查处示范区农业局责令限期清运粪便,完善环评手续。
40杨凌生态仔猪繁育基地李家猪场畜禽养殖6月24日1、2016年底新增建成1条有机肥、液肥生产线未进行环评。2、未按照环评批复规定夏秋季进行臭气监测;圈舍臭气未进行处理。3、病死猪母猪用土填埋,处理方式不符合要求。依法查处示范区农业局责令完善环评手续,开展臭气监测,规范病死母猪处置。
41杨凌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加工制造业6月25日1、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提供环评批复、验收报告等资料。2、危废委托处理合同从2017年4月27日至2018年4月26日,已过期,公司2017年转移一批,但未能提供危废转移联单;新增危废废活性炭、废钢砂(表面处理产生)未在合同中;未建设危废仓库,大量的废油漆桶、废机油露天堆放,未采取三防措施。3、焊装车间烟气未收集散排,无处理设施。依法查处杨陵区政府接到反馈后,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工信局、区环保局对反馈问题进行查处,针对存在问题杨陵区环保局已进行立案查处,并于6月29日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杨政环责改字〔2018〕16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杨政环罚告字〔2018〕16号),拟罚款人民币5万元(大气、固废问题分别罚款2万元、3万元),并责令该公司于7月5日前制定整改方案,焊装车间立即设置烟气回收装置,确保其正常运行,将烟气处理达标后排放,目前企业正在整改中。
    经我局调查,该公司于2010年8月11日取得示范区环保局下达的项目环评批复(杨管环建批字[2010]28号)、2013年12月31日取得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批复(杨管环建批[2013]10号)
   
42
汽修行业6月25日1、杨凌皓乐钣金喷漆:转移一批次无转移联单。
    2、老唐钣金喷漆店:转移一批次无转移联单。
    3、永鑫汽车喷漆:吸附棉、活性碳与生活垃圾一起扔掉。
    4、恒兴汽车维修:危废储存间防雨淋措施不到位,漏雨;陕西明瑞危废处置公司未按照规定开具转移联单,而是出具转移登记表。
    5、小郭汽车维修钣金喷漆:转移一批次无转移联单。
    6、陕西化建设备吊装运输公司:废机油用于钢丝绳维护。
督促整改杨陵区政府接到反馈后,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环保局、交通局局对反馈问题进行查处,2018年6月29日,区环保局向杨凌皓乐钣金喷漆店、老唐钣金喷漆店、小郭汽车维修钣金喷漆店、恒兴汽车维修店、永鑫汽车喷漆店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各汽修店目前正在积极整改中。陕西化建设备吊装运输公司经调查已于2016年3月停产,未产生废机油等废物,区环保局已告知相关负责人,如后期恢复生产,需对危险废物按照规定进行规范化处置。
43杨凌建雄煤炭经销处两类企业6月25日煤堆场无防雨淋措施。督促整改示范区工商局现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督促该经营户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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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修行业6月26日1、杨凌瑞鑫汽修厂活性炭换下来直接扔掉;未建立台账,分类分区管理不到位。
    2、杨凌名扬汽修厂无转移联单(一批);废油漆桶直接堆放路边;未建立台账。
   
督促整改杨陵区政府接到反馈后,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环保局、区交通局对反馈问题进行查处,针对存在问题,区环保局于2018年6月29日向杨凌瑞鑫汽修厂、杨凌名扬汽修厂(杨凌车士达汽车修理厂)分别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目前该汽修店正在积极整改中。
45杨凌正天免烧砖厂(洗沙场)扬尘治理6月27日1、现场检查时,未提供免烧砖与洗沙场环评手续、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2、主干道及施工区未进行硬化,厂区污水滩随处可见。砂石等基本原料未进行覆盖。3、厂区东部挖掘有大土坑,经区国土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存在采砂石料。请杨凌示范区高度重视,依法严肃查处。示范区国土局责令企业停业整顿,限期对厂区东部挖掘的大土坑进行回填,恢复土地原状;对未覆盖的砂石原料全部用遮尘网予以覆盖;对厂区环境卫生进行再完善、再整改,减少扬尘污染。
    
   
46冯军宜砂石厂扬尘治理6月27日1、现场检查时,未提供环评手续、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2、主干道及施工区未进行硬化,部分砂石未覆盖到位。请杨凌示范区高度重视,依法严肃查处。示范区国土局责令企业停业整顿,对未覆盖的砂石原料全部用遮尘网予以覆盖;对厂区环境卫生进行再完善、在整改,减少扬尘污染。
   
47秦丰砂石场扬尘治理6月27日1、现场检查时,厂内建有多条洗砂生产线;未提供环评手续、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2、主干道及施工区未进行硬化,砂石料未覆盖。3、露天堆放7个废机油桶,未建危废房。4、露天堆放有大料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未进行覆盖。请杨凌示范区高度重视,依法严肃查处。示范区国土局责令企业停业整顿,对倾倒的生活、建筑垃圾限期进行清理;对露天的砂石原料全部用遮尘网予以覆盖;对厂区环境卫生进行再完善、在整改,减少扬尘污染。
   
48杨凌大道渭河大桥项目(中交四公局)扬尘治理6月27日现场检查时,该工地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主干道未进行硬话,进出口无车辆冲洗设施。督促整改示范区住建局责令项目停止施工,并约谈施工单位负责人,要求施工单位于2018年7月5日限时整改完成。
49石头钣金等汽修行业汽修业6月27日1、石头钣金喷漆店,未提供危废处理手续,废机油桶露天堆放。2、飓风钣金喷漆店,未提供环评手续,危废处理合同。3、凯世杰喷漆店,未按时更换活性炭。督促整改杨陵区政府针对存在问题,区环保局于2018年6月4日分别向石头钣金喷漆店、飓风钣金喷漆店、凯世杰喷漆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各涉事汽修店已对废油漆桶违规堆放,活性炭丢弃等问题完成进行了整改,并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中进行了备案,石头钣金喷漆店正在建设危废存贮库房,预计7月9日完成。下一步区环保局将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其整改到位。
50杨凌农科铭座扬尘治理6月28日1、现场检查时,该工地主干道尘土积尘严重,未进行洒水冲洗,易造成扬尘污染。
    2、私自建有搅拌站。
督促整改示范区住建局

 已安排专人定时对施工区道路进行清扫,并及时洒水,确保施工道路干净整洁;针对该项目部临时搅拌站扬尘问题,目前已对裸露砂石骨料进行了遮盖,做到随取随接。 

51华兴集团门前绿化带扬尘治理6月28日华兴集团门前绿化带施工,道路两边土堆未进行覆盖。督促整改杨陵区政府接到反馈后,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工信局对反馈问题进行查处,针对存在问题,区工信局已要求施工单位对道路两边土堆及时进行了绿网覆盖,目前已整改到位。
52陕西春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扬尘治理7月1日现场检查时,该工地大门口未建立车辆冲洗设施;工地存在现场喷漆;未施工区域未进行覆盖,未落实“六个百分百”。依法查处示范区城管局已责令停工
53杨凌网球运动中心扬尘治理7月1日覆盖不彻底,道路积尘严重,喷淋设施未开启,未落实“六个百分百”。依法查处示范区住建局1、项目部组织专人对车库位置土方重新进行绿网覆盖;2、立即对场区道路进行冲洗,并每天落实现场道路清理情况;3、针对现场喷淋喷洒不及时的情况项目部安排专人负责每小时洒水一次,高温干燥天气项目将增加洒水频次,已达到降尘的目的。
54杨凌永安村拆迁扬尘治理7月1日2017年第二季度省督查组反馈问题依然未整改到位,大量拆迁的土方和建筑垃圾堆放在现场,未进行覆盖,进出道路积土严重,易造成严重扬尘污染,未落实“六个百分百”。依法查处示范区房征办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落实,已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筑垃圾进行粉碎清理和覆盖围挡。
55杨凌示范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扬尘治理7月1日工地主要道路未硬化,道路积尘,施工区域未进行覆盖,易造成扬尘污染,未落实“六个百分百”。依法查处杨陵区政府接到反馈后,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住建局对反馈问题进行查处,针对存在问题,区住建局向该项目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根据建筑工地“黄牌、红牌”管理制度,给予其“红牌”   警告,责令停工限期整改,并安排专人进行督促整改,具体如下:
    1、对该项目建设单位杨凌城乡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陕西大展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杨凌示范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全区通报批评。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对该项目施工单位杨凌示范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处以5万元罚款。
    3、责令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进行处罚,并将处罚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区住建局,同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现场防尘措施。
    目前项目施工单位已对施工区域未覆盖的裸露地面进行全部覆盖,并增设了移动式雾化降尘机进行降尘,同时施工单位安排专人每天对现场主要道路进行清扫、洒水。目前因雨天影响,施工单位正在硬化现场内部主要道路,预计7月12日前完成。
56杨凌天工实业有限公司制造业7月1日1、2011年10月28日取得环评报告批复投入生产,至今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
    2、喷漆车间焗烤工艺有排废气现象,呈淡蓝色烟气,无处理设施,烟筒高度6米,未达到15米要求。
依法查处杨陵区政府
   
接到反馈后,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环保局对反馈问题进行查处。针对存在问题,区环保局已立案查处,7月6日,区环保局向杨凌天工实业有限公司(又名:陕西杨凌中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杨政环责改字[2018]20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杨政环罚告字[2018]20号),罚款人民币2万元,并责令其于7月15日前将燃气热风炉烟筒按标准要求进行改造,于8月6日前完成环保竣工验收,目前企业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已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编制中。区环保局将在近期持续加强对该公司整改情况的检查力度,确保问题按照时限要求整改到位。
57杨凌海华实业有限公司清洁燃煤取代7月1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员工餐厅使用燃煤灶,现场堆放有燃煤,无处理设施烟气直排;一楼员工食堂、二楼自主餐饮部均未安装油烟净化器。依法查处杨陵区政府
   
接到反馈后,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环保局对反馈问题进行查处,针对存在问题,区环保局向杨凌海华实业有限公司下达了《关于杨凌海华实业有限公司存在环保问题要求限期整改的通知》(杨政环发[2018]43号)要求该公司立即拆除燃煤灶,对现场燃煤进行清理,购买安装油烟净化器并按照相关要求定期清洗。目前该公司燃煤灶已拆除,现场燃煤已清理完毕,油烟净化器已采购到位、目前正在根据设计方案对烟道进行改造,待改造完成后,立即进行安装。区环保局将在近期持续加强对该公司整改情况的检查力度,确保问题按照时限要求整改到位。
58江苏钣金喷漆汽修行业7月1日无环评手续。督促整改杨陵区政府
   
接到反馈后,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环保局对反馈问题进行查处,针对该店无环评手续的问题,区环保局于7月3日向江苏钣金店(又名杨凌陈国香钣金喷漆店)下达了《关于杨凌陈国香钣金喷漆店存在环保问题要求限期整改的通知》(杨政环发[2018]38号),要求于7月5日完成整改。文书下达当日,该店已完成建设项目环评登记表网上备案,问题已整改完毕。
59恒达汽修汽修行业7月1日无环评手续;无危废处置合同;无危废储存间。依法查处杨陵区政府
   
接到反馈后,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环保局对反馈问题进行查处,针对存在问题,区环保局于7月2日向店下达了《关于责令杨凌崔恒达汽修店限期整改有关环保问题的通知》,责令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目前该店已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未签订危废处置合同、无危废存储间问题正在整改中,区环保局将在近期持续加强对该店整改情况的检查力度,确保问题按照时限要求整改到位。
60龙宸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汽修行业7月1日1、更换下来的活性炭直接扔掉(每半个月更换一次,每次2箱)。
    2、危废管理台账没有记录。
    3、危废库房堆放有其他杂物。
依法查处杨陵区政府
   
接到反馈后,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环保局对反馈问题进行查处,针对存在问题,区环保局于7月5日向该公司下达了《关于杨凌龙宸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存在环保问题要求限期整改的通知》(杨政环发[2018]39号),要求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目前该公司已完善危废管理台账记录,并对危废库房中的杂物进行清理,停止了废活性碳丢弃行为,并对活性炭进行集中收储交由资质公司回收处理。
61劲力钣金喷漆汽修行业7月1日1、更换下来的活性炭直接扔掉。
    2、危废台账没有记录。
    3、危废库房杂乱不规范,未分区分类管理。
依法查处杨陵区政府
   
接到反馈后,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环保局对反馈问题进行查处,针对存在问题,区环保局于7月3日向该店下达了《关于杨凌劲力钣金喷漆店存在环保问题限期整改的通知》(杨政发[2018]37号),要求其于7月5日前将整改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目前该店已停止废活性碳丢弃行为,按要求交由资质处理公司统一回收处置。同时建立了危废台账记录,对危废库房进行分区分类管理。
62金鑫小区商业步行街餐饮业7月3日1、杨凌明波特色饸饹面馆使用散煤。
    2、部分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已经安装的不规范,未安装排气筒,存在不正常使用,油烟废气排入金鑫小区。
    3、南区餐饮店废水堵塞,易产生异味。
   
请当地高度重视,责令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杨陵区政府
   
接到反馈后,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食药监分局对反馈问题进行查处,经查杨凌明波面馆使用燃煤问题属实,区食药监分局现场向其下达了责令整改意见书,要求立即停止使用燃煤,经营户已承诺不再使用燃煤,立即替换清洁能源。已安装12户,有9户属于季节性烧烤,无法安装油烟净化器,检查发现已安装的12户餐饮门店中,有两户油污残留较大,1户未封闭后厨,现在已责令其进行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关于金鑫小区商业步行街南区餐饮店废水堵塞,易产生异味的问题:区食药监分局及时与该金鑫小区物业办进行了联系沟通,物业办负责人称已知晓此事,计划对南区管道进行改造,由于近期天气影响无法实施,等天气好转后立即实施改造。
   
63月儿湾、十月瑷母婴、燕儿母婴生活馆商户7月3日月儿湾、十月璦母婴、燕儿三家母婴生活馆存在使用柴油炉烟气直排。督促整改示范区食药监局已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母婴馆承诺立即安装净化设施。
64杨凌乐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汽修业7月3日1、现场未提供环评登记表,危废合同、危废台账、转移联单等相关资料。
    2、未建设危废仓库,现场操作人员承认运营产生的废活性炭直接扔掉;核查发现废机油、废油漆桶露天存放,废机油有溢流现象;废吸附棉露天存放。
   
请当地高度重视,责令相关部门依法查处。示范区环保局;示范区交通局
      该公司环评登记表、危废处置合同、危废台账、转移联单资料都有,建设有危废库房,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收集于危废库房。因督查组检查时,该公司配合人员不知情况,该公司负责人已向督察组提交证明材料。
   
65杨凌农科大金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汽修业7月4日1、危废库房无标识,未密封和分类管理,不符合标准。
    2、现场负责人王会超承认更换下来的活性炭、吸附棉交农科大作为生活垃圾处理,未建立危废台账。
    露天进行车辆喷漆作为。
   
依法查处示范区环保局;示范区交通局喷漆车辆在规定时间内,有棚顶的工作车间作业;危险废物按要求已存放在密封库房并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等待有处置资质公司进行处理;已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处置管理流程台账。
66杨凌车里车外服务有限公司汽修业7月4日1、现场未提供环评登记表,危废合同、危废台账、转移联单等相关资料。
    2、废机油露天存放,未建危废库房。
依法查处杨陵区政府
   
该问题正在整改中,区环保局近期对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按照要求申报环评登记表、与资质公司签订危废处理合同,建立完善危废台账,建立危废库房,并对责令其对露天堆放的废机油进行清理。区环保局近期将持续加大检查巡查力度,确保整改到位。
67杨凌瑞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汽修业7月4日1、现场未提供环评登记表,危废合同、危废台账、转移联单等相关资料。2、活性炭、吸附棉直接扔掉。依法查处杨陵区政府
   
已提供环评登记表,危废合同、危废台账、转移联单等相关资料。对过滤棉、活性炭进行周期性更换,并与有资质的单位联系,对更换的过滤棉及活性炭进行回收处理,由专人负责登记。
68杨凌德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汽修业7月4日现场未提供环评登记表,危废库房无标识及分类管理,转移过危废但无转移联单。依法查处示范区环保局;示范区交通局已提供环评登记表,危废库房已设置识别标志,危废已分类堆放,未转移过危险废物。
69杨凌迅达客运有限公司汽修业7月4日活性炭更换不及时,更换掉的吸附棉直接扔掉。依法查处杨陵区政府
   
该问题正在整改中,区环保局近期对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按照时限要求定期更换活性炭,并对更换的吸附棉进行统一收集,交由资质公司处理。后区环保局近期将持续加大检查巡查力度,确保整改到位。
70杨凌酷靓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汽修业7月4日无危险废物仓库,废油漆桶、活性炭直接扔掉。依法查处示范区环保局;示范区交通局该公司危险废物库房已按规范建设,危险废物入库分类堆放,危险废物建立规范化管理台账。
71杨凌神农路田园居四家餐饮店餐饮业7月5日1、小四川、小可香、青海特色炕锅羊肉四家餐饮店,费油池未及时清理,未覆盖。
    2、小四川、小可香、青海特色炕锅羊肉油烟净化器未及时清洗维护,净化效果差,排气筒高度不符合要求。
    3、田园居袁师傅腊汁肉夹馍使用散煤。
依法查处示范区环保局要求限期整改
72常乐西路餐饮一条街餐饮业7月5日1、小八仙私家菜馆3台油烟净化器未安装排气筒,未及时清洗维护,油烟污染严重。
    2、刘云旗花面川菜馆3台排风扇未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直排。
    3、宫廷药膳罐罐面使用散煤。
依法查处杨陵区政府1、经督促整改,小八仙私家菜馆目前已将排气扇与油烟净化器用管道连接,并在净化器外口安装了烟囱,同时粉刷了外墙,清洗了油烟净化器。
    2、经过督促检查,流云旗花面川菜馆同意尽快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目前已购买了油烟净化器,正在安装中。
    3、宫廷药膳罐罐面现场检查时该店已更换为液化气。
73西农路
    环道
餐饮业7月5日1、老成都川菜馆2台排气扇油烟未完全收集,直排。
    2、重庆特色川菜馆3台排气扇油烟净化器安装不规范,部分油烟直排。
    3、小吃城未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直排,污染严重。
依法查处杨陵区政府1、经检查督促,老成都川菜馆、重庆特色川菜馆已进行整改,油烟经过净化器后对外排放。
    2、现场对西农路小吃城6户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经营户进行了约谈,下发了责令整改书。经营户正在联系,近期将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74杨凌天洋光固化材料有限公司建材加工7月6日1、生产切割废料、废塑料、废喷料桶随处堆放,厂区环境卫生脏乱差。
    2、厂区西南切割车间除尘设施不正常运行,粉尘处理效果差,肉眼可见明显高浓度粉尘排放。
    3、光固化生产车间有刺鼻气味。
    该厂现场负责人承认2012年建成投产,但现场未提供环评手续、验收手续。
依法查处示范区环保局立案处罚,责令消除厂区脏乱差现象,正常运行除尘设施。
75杨凌欧迪亚实业有限公司加工制造业7月6日1、环评要求炼胶车间的废气经收集管道排往水池吸附处理,检查时发现收集管道破损,水池上方集罩破裂为开放式,烟气未经处理散排。
    2、危废存放不规范,未分区分类,废机油存放无溢流措施。
    3、企业新增壁挂炉生产项目,现已基本建成,已编制环评,但未获环保部门批复。
依法查处示范区环保局责令维修并正常运行有关设备,规范废气存储;加快联系环评验收。
76陕西华电杨凌热电有限公司火电7月8日1、磨煤机密封不严,煤粉有泄漏现象;堆煤仓库、除杂物箱、6#送带未完全密封;1#、2#渣仓粉尘未及时清理。2、在线监测设施未加装一氧化氮转换器,更换的1号机组脱硫出口粉尘仪未验收。依法查处示范区环保局责令整改,尽快对磨煤机及堆煤仓进行密封,规范在线监测设施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