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10月31日16时,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杨凌示范区环境信访件45件,现将第十三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受理编号036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神农路农都大酒店、悦榕精品酒店楼顶巨型大灯夜间产生光源污染,影响田园居小区21#、23#、24#等楼居民休息。 | 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 2017年10月28日接到信访件后,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立即责成杨凌示范区环境监察支队联合杨凌示范区综合执法监察支队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查处。经查,杨凌悦榕精品酒店为杨凌农都大酒店子酒店,两座酒店共用一座楼,该酒店楼顶设置有20余组发光字体(字体呈红色),每字约2平方米,发光字体运行时间为晚上18时至次日5时。 | 属实 | 针对该问题,杨凌示范区环境监察支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要求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光辐射,现场要求该酒店调整发光字体运行时间,减少光污染。 鉴于该酒店未执行整改要求,10月29日,杨凌示范区综合执法监察支队对该酒店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3日内自行拆除。 |
陕西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杨凌示范区时间:2017年10月12日-11月13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29-87012116,邮政信箱:杨凌示范区第600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