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10月30日16时,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杨凌示范区环境信访件43件,现将第十二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受理编号034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神农小区10号居民楼下火锅店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规定经营饭店,产生油烟污染。 | 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 2017年10月27日接到信访件后,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立即责令杨凌示范区环境监察支队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经查,被投诉火锅店名为杨凌红焖王火锅店,位于杨凌示范区神农路中段神农小区10号楼101室,主营羊肉火锅,兼营羊肉泡馍。店面由住宅房屋改造而成,二楼以上为住户,该店铺未安装油烟净化器,餐厨油烟经专用烟道高空排放。 10月28日,杨凌示范区环境监察支队对杨凌神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调阅资料发现,该公司将神农小区10号楼101室租赁给胡刚印,租赁协议书租赁日期为2016年10月20日至2019年10月20日,租赁合同要求乙方(胡刚印)不得随意改建、拆除、破坏房内设施和开设食堂。 | 属实 | 2017年10月28日,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对该经营场所下发《关于杨凌红焖王火锅店存在环保问题要求整改的通知》(杨管环发〔2017〕77号)。杨凌示范区环境监察支队对其经营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立即停止营业,并在门口张贴停业告示。 该经营场所负责人承诺停止营业并不在该场所经营餐饮业。目前,该火锅店已停止营业。 | |
2 | 受理编号035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沁园春居旁众兴菌业公司排放臭气 | 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 该投诉问题与编号003、007、028、033号投诉问题基本一致。该信访案件已于10月27日办结,详见杨凌示范区关于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九批)第028号信访案件办理情况。 | 属实 | 此件与编号003、007、028、033为重复投诉 |
陕西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杨凌示范区时间:2017年10月12日-11月13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29-87012116,邮政信箱:杨凌示范区第600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