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关于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0-22 22:40

截至2017年10月22日16时,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杨凌示范区环境信访件24件,现将第四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受理编号010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杨陵水校家属院6号楼东边的垃圾场存在选址不合理、垃圾乱扔、清运不及时

杨陵区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7日接到信访案件后杨陵区政府立即责成杨陵区住建局现场核查。经核查,投诉的垃圾场位于水校家属院锅炉房东侧,该家属院环境卫生由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处负责,因家属院无其他合适位置选择垃圾存放处,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处经过实地勘察选址于该位置。现场有随手乱扔的大量垃圾堆放于锅炉房东侧。

杨陵区住建局责成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按照立行立改的原则,立即将空地垃圾清运完毕,铲除锅炉房南侧空地杂草,彻底整治垃圾池周边环境。

2017年10月20日,杨陵区环保局向杨凌职业技术学院下达整改意见书,责成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对相关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处理意见于10月24日报杨陵区委区政府。由李台街道办负责,督促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建立长效机制,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

受理编号011 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锦逸国际城1号楼、2号楼外饭店油烟污染严重

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7日接到信访案件后,杨凌示范区食药监局对信访案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锦逸国际城小区1-3#前经营楼内共有15家餐饮店,其中2家未安装油烟净化器,7家未安装油水分离器,2家使用燃煤,共14家餐饮店存在环保问题。餐厅作业时油烟经抽风机排放到后面的小区通道内,对大气产生污染,影响居民生活。

2017年10月19日,杨凌示范区食药监局对存在问题餐饮店逐个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10月28日前整改到位,安排专人检查指导餐饮店改造,通过验收方可继续经营。


3

受理编号01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锦逸国际城南边高速公路噪音污染

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该问题在2017年10月17日已有群众向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该案件查处情况已按要求于10月21日向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报告,10月22日在相关媒体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公示。


此件与编号008、009(第二项)、012、014、019、020为重复投诉

4

受理编号01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田园居36号楼与38号楼之间的高新幼儿园厨房风机噪音污染

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该问题在2017年9月18日、19日,已有群众联名写信到示范区环保局反映杨凌高新幼儿园厨房噪声扰民问题。示范区环保局受理后安排执法人员对杨凌高新幼儿园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噪声主要由该园厨房东侧墙壁上安装的排风扇和油烟净化器产生。按照环保相关规定,执法人员责令该园拆除不符合规定的排风扇。由于杨凌高新幼儿园属涉及基本民生、公共利益的单位,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不能责令该园停止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因此执法人员要求该园委托环境监测单位对油烟净化器运行噪音进行监测,待监测结果出具后再做进一步处理。由于投诉在办理过程中,因此示范区环保局暂未向群众反馈处理结果。

10月7日,杨凌高新幼儿园对排风扇进行了拆除并对拆除部位予以封堵,解决了排风扇噪音问题。

10月20日,杨凌高新幼儿园委托环境监测单位对油烟净化器噪音进行了检测,发现超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1类区排放标准。

10月20日,示范区环境保护局针对油烟净化器噪声问题向杨凌高新幼儿园下发了《关于责令杨凌高新幼儿园餐厅运行噪声问题限期整改的通知》,对该高新幼儿园负责人代表进行了约谈。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限期5日内整改到位。杨凌高新幼儿园已向示范区环保局报送整改方案,承诺立即实施整改工作。

10月21日,杨凌高新幼儿园主要负责人会同田园居物业办相关人员上门向投诉人致歉,并解释了整改情况,征得了投诉人的谅解。同时该园对未及时安排整改的相关负责人胡丽萍进行了诫勉谈话和扣除绩效工资的处理。


陕西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杨凌示范区时间:2017年10月12日-11月13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29-87012116,邮政信箱:杨凌示范区第600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