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迅速整改督察组指出问题
10月18日晚,示范区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就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一次督察工作协调会指出的前期协调保障过程中存在“宣传力度不够、资料调阅准备标准不高、部分单位对承担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理解认识不到位、协调保障工作不够细致”等问题,连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相关改进事宜,拿出4条具体改进措施,确保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协调配合工作高效运转。
一是立即加强环保督察新闻宣传,成立宣传报道组,多渠道开展新闻宣传,确保在报刊、电视、网络等宣传平台营造浓厚的环保督察宣传氛围。
二是在资料调阅过程中,各责任单位必须指定有经验、懂业务、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确保资料整理按照督察组的标准、要求、时限报送。在后续资料调阅过程中,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通报资料报送情况,对工作责任心不强,推诿扯皮的相关单位或工作人员将移交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局),进行责任追究。
三是严格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关于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杨凌示范区配合保障方案》要求,各保障组抽调人员必须于10月19日下午15点前到示范区环保局办公室集合,经部署后在会展酒店统一进行合署办公,省委环保督察期间抽调人员原则上不再承担原单位其他工作,确保配合保障工作高效、顺利。
四是根据环保督察组走访问询工作安排,各相关单位要提前熟悉各自环保工作职责,按照环保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总体要求及环境保护工作职能,认真梳理本单位、本部门环保职责履行情况,形成问询汇报材料,确保走访问询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