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拒不配合疫情防控被判刑

来源:三秦都市报 作者:王于凯 朱娜 发布时间:2022-11-03 09:37

近日,临潼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暴力阻碍疫情防控人员履行职务的妨害公务罪案件,被告人常某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今年4月26日16时许,常某驾驶货车进入西安临潼一高速路口检查点后,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强行冲卡被阻拦后,常某下车辱骂防疫工作者,防疫工作者要求常某到检查点旁边的检查室配合查验时,常某拒不配合,并拳打、掌掴防疫工作者,致防疫工作者左侧胸部软组织损伤。

在庭审中,被告人常某自愿认罪认罚,表示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真诚向受伤的防疫工作者道歉,称自己今后一定认真遵守防疫规定,配合防疫工作。临潼区人民法院提醒广大群众,正常的疫情防控查验必不可少,请务必配合好疫情防控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