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曝光 || 杨凌这12家单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来源:消防支队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04 08:57

近期

杨凌示范区消防救援支队集中开展

消防安全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发现下列单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现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

予以公开曝光

以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本周将曝光12家隐患单位

1.杨凌而利餐饮店

存在隐患:

违规使用甲醇罐。

处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依法对该单位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2.杨凌水韵天伦居老年公寓

存在隐患:

1.一楼疏散标志设置不合规;

2.未按规定安装喷淋。

处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法责令单位限期改正。

3.揉谷小区

存在隐患:

1.室内消火栓无水;

2.物业中心二楼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处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法责令单位限期改正。

4.杨凌星期八桌球俱乐部

存在隐患:

未按规定设置机械排烟口。

处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依法对该单位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5.杨陵区伊顿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

安全出口数量不足。

处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该单位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6.杨凌惠仁医院

存在隐患:

1.未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2.控制室只有1人值班。

处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责令单位限期改正。

7.杨凌小石电动车维修部

存在隐患:

1. 店内南侧一具灭火器过期;

2.店内东侧杂物占用疏散通道。

处理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第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立即改正。

8.杨凌刘安餐饮店

存在隐患:

1.店铺内东北角一具灭火器过期;

2.杂物占用疏散通道。

处理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责令立即改正。

9.杨凌飞泰五金配件经销部

存在隐患:

1.安全出口被杂物遮挡;

2.疏散通道被杂物占用;

3.消防车通道被杂物占用。

处理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责令立即改正。

10.杨凌驰辉建材经销部

存在隐患:

1.安全出口被杂物占用;

2.车辆占用消防车通道。

处理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责令立即改正。

11.杨凌潞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

1.灭火器配置不符合标准 ;

2.消防车通道被杂物占用。

处理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责令立即改正。

12.杨陵区金翅鸟美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

1.店内北侧一具灭火器过期;

2.店内东侧杂物占用疏散通道。

处理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责令立即改正。

支队将持续曝光火灾隐患单位,曝光不是目的,整改才是初衷。希望大家以此为戒,积极行动,对照查纠,及时查改身边消防安全隐患。

如果您发现身边存在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