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曝光5 || 杨凌这10家单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来源:消防支队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08 10:29

近期,杨凌示范区消防救援支队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发现下列单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现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以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本周将曝光10家隐患单位。

曝光单位如下

1.东苑小区南区

存在隐患:楼道停放自行车。

处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法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

2.关中酒店

存在隐患:厨房使用易燃彩钢板。

处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3.杨凌美颂雅庭尚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

遮挡消火栓。

处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法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

4.文昌轩文具店

存在隐患:

占用消防车通道。

处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法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

5.杨凌辰友科技电子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不符合规定。

处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

6.杨凌兴德建材经销部

存在隐患:

灭火器配备数量不够。

处理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法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

7.杨凌通顺五金店

存在隐患:

杂物占用西侧安全出口。

处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法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

8.杨凌小德瑞瑞快餐店

存在隐患:

场所二层应急照明灯损坏。

处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法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

9.杨凌味香阁餐馆

存在隐患:

店内一具灭火器过期。

处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法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

10.杨凌小野猫鲜花店(个体工商户)

存在隐患:

店内一具灭火器压力不足。

处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法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

支队将持续曝光火灾隐患单位,曝光不是目的,整改才是初衷希望大家以此为戒,积极行动,对照查纠,及时查改身边消防安全隐患。如果您发现身边存在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