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曝光6 || 杨凌这10家单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来源:消防支队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14 17:39

近期,杨凌示范区消防救援支队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发现下列单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现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以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本周将曝光10家隐患单位。

曝光单位如下

1.陕西启联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封闭安全出口。

处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法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

2.杨凌淑香烟酒经销部

存在隐患:杂物占用安全出口。

处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

3.澜庭集

存在隐患:封闭安全出口。

处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法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

4.杨陵馨致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存在隐患:电动车堵塞安全出口。

处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法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

5.陕西禾尚创咖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存在隐患:杂物遮挡灭火器。

处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法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

6.邰北小区

存在隐患:楼道停放电动自行车。

处理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法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

7.杨凌奥利滋食品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遮挡消火栓。

处理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法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

8.杨凌爱尚宝宝家母婴用品店

存在隐患:占用消防车通道。

处理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法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

9.牙博士口腔门诊部

存在隐患: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不符合规定。

处理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

10.杨凌春民五金日杂

存在隐患:占用消防车通道。

处理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法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

支队将持续曝光火灾隐患单位,曝光不是目的,整改才是初衷希望大家以此为戒,积极行动,对照查纠,及时查改身边消防安全隐患。如果您发现身边存在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