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曝光13 || 杨凌这10家单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来源:消防支队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09 16:06

近期,杨凌示范区消防救援支队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发现下列单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现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以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本次将曝光10家隐患单位。

曝光单位如下

1.杨凌莱克森装修装饰工作室

存在隐患:杂物遮挡消火栓。

处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法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

2.杨凌赵玲餐饮店

存在隐患:杂物占用安全出口。

处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法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

3.杨凌福逸德香餐饮店

存在隐患:杂物遮挡安全出口。

处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法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

4.杨凌优喜家商贸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杂物遮挡消火栓。

处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法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

5.杨凌醉美窗帘店

存在隐患:杂物遮挡消防器材。

处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法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

6.杨凌鑫居房产中介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占用消防车通道。

处理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法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7.上海合创嘉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杨凌分公司(绿地世界城小区2期)

存在隐患: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处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

8.杨凌许缘记串串香火锅店

存在隐患: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处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

9.陕西众尚志恒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遮挡消火栓。

处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法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

10.锦绣花城

存在隐患:遮挡消火栓。

处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法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

支队将持续曝光火灾隐患单位,曝光不是目的,整改才是初衷。希望大家以此为戒,积极行动,对照查纠,及时查改身边消防安全隐患。如果您发现身边存在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