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文件
杨消安发〔2019〕13号
杨凌示范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国务院考核巡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汇报
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近期,杨凌示范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对我省2018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对标共性问题和具体问题清单,进行了全面梳理总结,现将具体情况和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一、共性问题
1、未按《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精神明确消防救援人员保障机制。
情况说明:
(1)杨凌消防支队积极与当地政府协调,已将《关于发放消防员高危岗位职业补助的请示》上报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已经下发了《杨凌示范区办公室关于落实消防救援人员优先优待政策的通知》,明确了消防救援人员对照现役军人优待政策,在车站、医院、景区、银行等行业,享受优先优待政策。
整改措施:杨凌消防支队更进一步与当地政府协调,按照《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要求,迅速将消防人员保障机制健全起来,提高一线执勤、值班消防指战员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增强队伍战斗力,保卫示范区经济安全稳定快速发展。
2、消防装备设施有待加强,应急救援工作车辆、装备配备不足方面。
存在问题:
(1)杨凌支队消防车辆配备种类有待于进一步优化。一是现有部分消防车存在性能差、比功率低、故障率较高等问题。二是车辆使用年限较长,“十三五”期间多数车辆已达到报废年限,更换量较大。三是车辆配备不合理,缺少城市主战车及抢险救援车、排烟、破拆、洗消等专勤消防车。
(2)新型防护装备配备不足。一是消防员防护装备库存量较低,更新速度慢。二是17式新型消防员防护装备配备比例不到位。三是特种防护装备配备不足。
(3)新型、高性能抢险救援器材数量不足、性能较低。一是部分侦检、破拆、救生装备因性能等因素,影响了救援工作。二是针对现代火灾的特点,部分高精尖装备配备不足。三是多数侦检装备未按期检测标定,耗材未按期更新。
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
(1)进一步提升主战消防车辆性能。要加强城市主战消防车辆的配备和升级换代,逐步提高大功率、高性能、多乘员、智能化的多功能城市主战消防车配备比例,实现车辆装备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的根本转变。执勤中队主战车辆应逐步更新为满载质量14-20吨、比功率大于12、水泵流量大于60L/S、乘员6至9人、采用高端国产或进口消防车专用底盘、配有多种灭火救援器材的多功能城市主战消防车。杨凌示范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应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灭火救援需求,建立高于国家配备标准的消防车辆器材配备标准,实现主战消防车辆和随车器材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确保消防车辆器材科学配备、合理布置。
(2)不断优化消防装备配备结构。目前火灾形势多元化,跨区域作战明显增多,各执勤大(中)队装备和器材性能各不相同,无法发挥最大的作战效能,因此要按照“标准配备与实战需求、常规配备与攻坚配备、基本配备与针对性配备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辖区保卫对象和灾害事故特点,逐步调整和优化消防车辆装备配备结构。一是加强消防车辆基本配备。每个执勤中队至少配备1辆举高类消防车、1辆专业综合抢险救援消防车、1辆大功率多功能城市主战消防车和1辆重型水罐(泡沫)消防车,1辆32米以上的登高平台消防车,根据辖区危险源种类及特殊灾害事故灭火救援需求选配其他车辆,确保消防车辆配备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二是加强消防车辆装备配备的针对性。应根据辖区实际需要,配备部分针对性强的装备,并适当增加专勤类、后援类、举高类消防车以及进口消防车辆的配备比例。高层建筑数量较多、密集度较大的区域,应适当增配高层供水消防车、举高类消防车、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应按照执勤消防车辆装备退役报废标准,分年度、分批次淘汰超期服役的消防车辆装备。
(3)大力加强交通及地下建筑灭火救援装备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强高速公路、地下建筑灭火救援特种消防装备的配备。杨凌示范区高速路网密集,应配备专门应对高速交通事故的多功能综合抢险救援车、城市主战消防车,防化洗消车等特种车辆以及高效轻便的切割、破拆、牵引、堵漏、输转、救生装备。杨凌示范区隧道、地下商城、仓库、娱乐场所等地下建筑数量众多,发生火灾事故的潜在危险性大,应配备应对地下建筑火灾事故的排烟量大于20万立方米/小时且带长距离负压风管的大流量排烟消防装备或高倍泡沫排烟消防车、手提式强光照明灯、长效呼吸保护器具以及可在地下临时组网的通信装备等特种装备器材。
(4)不断加强基本防护装备建设。一是不断提高基本防护装备的性能。要在全面达标的基础上,加强一体化轻便高性能灭火防护服、二类以上消防手套等先进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不断提升基本防护装备的防护等级和综合性能。二是增配部分基本防护装备。根据灭火救援任务需求,部分执勤任务繁重的中队,可以增配个人基本防护装备,特别是合同制消防员单编或混编的中队,要按照实有人数配齐配强个人防护装备。应当根据本地气候特点增配部分基本防护装备,提高基本防护装备的保暖性、透气性和舒适性。
(5)进一步提高抢险救援器材配备水平。一是配齐配强常用抢险救援器材。灭火救援常用的抢险救援器材必须按国家标准要求配齐,并适当增加配备数量,如每个执勤中队应至少配备2台可燃气体探测仪或多合一气体检测仪、2台有毒气体探测仪、2台热像仪等。所有需要年度检测标定的仪器要定期通过专业机构或厂家进行检测标定。二是提高常规抢险救援器材配备标准。常规抢险救援器材应在标准化配备的基础上,提高器材配备标准和水平,如双输出液压机动泵及配套器材,应作为主战消防车及抢险救援消防车的必备器材进行配备等。三是加强特种抢险救援器材配备的针对性。应针对杨凌示范区灾害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特种抢险救援器材的配备。
3、部分基层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消防执法效能不高,执法力度有所减弱。
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
(1)明确公安派出所职责,示范区公安局出台《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治安工作考核办法》及《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职责并在每月派出所考核中给予20分的权重。
(2)消防支队和公安局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三级消防单位进行了梳理,明确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消防机构负责消防安全重点工作的消防工作由消防机构负责检查指导监管,其他单位和住宅社区消防工作由公安派出所负责检查指导监管,并将监管单位情况进行登报公告,压实了工作责任,督促提高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主观能动性。
(3)建立了卫星消防站和公安派出所联合检查宣传机制,在设立卫星消防站的乡镇,公安派出所在进行消防检查或宣传时须和卫星消防站人员一起检查宣传,既加强了消防监督力度,又提高了卫星消防站对辖区的“六熟悉”。
(4)针对辖区公安派出所消防执法效能不高,执法力度减弱方面。结合近期开展的“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消防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区消防大队对辖区派出所专兼职民警和卫星消防站站长进行了约谈和培训,切实提高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能力,提高了派出所消防执法力度。
二、具体问题
1、队站建设
杨凌城南路消防站工程目前正处于装修阶段,预计7月底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完成整个执勤综合楼的所有工程量。
2、应急救援机制
(1)为了进一步增强对重大灾害事故的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确保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各职能部门能迅速联动,协同作战,示范区管委会出台了《杨凌示范区应急救援实施办法》,建立了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2)2018年9月示范区装备物资储备库与杨凌消防支队就城南路装备物资储备库建设进行了多次沟通,同时对现有物资进行了清点和集结演练。
(3)2019年1月14日,示范区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消防安全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有关工作,会议集中研究了消火栓管理办法和标准;2019年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招聘计划;常态化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智慧消防”建设计划;老旧小区电气线路改造;城南路消防站建设;消防员高危补贴等7个方面的问题。会议强调,消防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提高消防经费保障能力,为消防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3、市政消火栓情况
2018年初,杨凌示范区现有市政消火栓445个,完好410个,完好率92%,完好率未达到100%。2018年底,示范区市政局、新华水务公司和消防支队三家联合对损坏消火栓进行实地检查,逐个制定了维修改造方案。经过维修,目前全区消火栓100%完整好用。
特此汇报
杨凌示范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