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作者:消防支队 发布时间:2019-07-29 09:49

 

杨凌示范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文件

 

杨消安发〔2019〕9号

 


关于在全区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杨陵区人民政府、示范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森林火灾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落实胡和平书记和刘国中省长、梁桂常务副省长批示要求,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3.27”视频会议精神及《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9]4号),切实加强全区消防安全工作,示范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区立即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要通过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二、时间安排

44起至531结束。

三、检查整治重点及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针对本地本行业系统特点采取行业督查、网格排查、单位自查、专业抽查等方式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要对本地、本行业系统做到全覆盖、无盲点,所有单位全部检查一遍,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确保消防安全;要突出重点,对易燃易爆单位、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娱乐场所、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商住楼以及群租房、高层住宅、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检查。一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以及自查自改情况;二查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设置库房、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三查锁闭占用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堆放可燃杂物问题;四查防火分隔不到位、电缆竖井管道防火封堵不到位问题;五查消防设施损坏停用、消防给水系统关闭问题;六查违规敷设电气线路、违规电气焊作业问题;七查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问题。通过七查工作,消除火灾隐患,切实提高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四、检查任务分工

全区消防安全大检查期间,各级政府、部门、行业系统要明确分工、密切协作,依法整治各类火灾隐患。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发生的有影响火灾、爆炸事故教训,严格履行属地消防领导职责,结合本地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本地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严格落实火灾防控各项措施。督促本区域内各行业、各系统加强对所属行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本部门、本行业消防安全。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杨陵区人民政府要挂牌督办,媒体曝光,督促整改落实。

杨陵区人民政府要夯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工作职责,组织好区域内相关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要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明确网格消防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督促开展常态化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居(村)委会、治安巡防队等基层各方力量要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实施动态管理,筑牢基层火灾防控基础。

示范区消安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杨凌示范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赋予的行业系统工作职责,对本行业消防安全大检查做出安排部署,要按照全覆盖、无盲点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本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任务。

示范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对全区所有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教育培训机构的大检查工作。要突出高校实验室、教室、学生宿舍、家属区等人员聚集区等重点部位,全面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纳入义务教育、课程教育、专题教育和相关职业资格培训当中,提高全体师生、教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进学校工作,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同时,要在全区组织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公共文化设施重点单位、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要在全区持续开展博物馆和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及隐患整治工作。

示范区公安局要安排全区公安系统各公安派出所对所列管单位(九小场所)、居民住宅和农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大检查。

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各级民政机构,全面对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同时,要组织全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卫生医疗科研机构等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消防违法行为,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处理,确保各类医疗机构消防安全。

示范区住建局要在全区组织开展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检查,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纳入重点检查内容。

示范区国资委负责安排示范区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及家属区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级国资管理部门做好所属企业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示范区文广新局要加大公益性消防宣传工作。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要结合大检查工作播发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滚动字幕,加大宣传力度和播放频次,推出消防安全专题节目。

各级消安委办公室、应急管理部门、消防部门要组织消安委成员单位成立联合督导组,对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联合督导。加大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为尽快推动大检查工作启动实施。各地、各行业系统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督查工作,推动工作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各级政府、部门、行业系统要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导。各级政府、部门、行业系统要严格安全隐患整改标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一盯到底,做到闭环管理。要明确大检查工作任务,定期召开工作情况协调会,总结工作、落实责任。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级政府、部门、行业系统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体,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公益宣传和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提醒社会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请各级各部门定期将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上报示范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每周四前上报周工作小结,428日前上报月工作小结,529日前上报工作总结。(联系人:王欣,联系电话:029-87033996,传真:029-87031900

 

杨凌示范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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