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典型火灾事故教训,全力做好岁末年初及春节期间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辖区内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示范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守护三秦”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3月底
二、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三、整治重点
(一)消防安全管理方面
1.检查发现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材料,或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2.检查发现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明确各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未落实应急响应联动制度的,督促单位场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制定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各方消防安全管理、应急疏散等职责分工。
3.检查发现场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不符合实际,员工不掌握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逃生方法技能的,督促修订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培训演练。
(二)消防设施设备方面
4.检查发现擅自停用自动消防设施或损坏、瘫痪,自动消防设施无法联动响应的,依法责令现场整改,从重处罚责任单位和人员,现场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整改。
5.检查发现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防火门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依法责令整改。
(三)安全疏散条件方面
6.检查发现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被锁闭、封堵、占用或数量不足、宽度不够,依法责令现场整改,从重处罚责任单位和人员,现场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整改。
7.检查发现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金属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的,依法依规拆除清理。
(四)施工动火作业方面
8.检查发现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的,责令停止危险作业,严格依法查处。
9.检查发现在营业、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的,包括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等情形的,当场责令停止危险作业,对施工作业人员依法拘留,对场所管理使用单位、施工单位依法从重处罚,落实“一案双罚”。
(五)保温材料方面
10.检查发现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设置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依法责令停止使用,拆除施工期间落实严管严控措施。
11.检查发现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的,依法责令停止施工。
四、整治要求
(一)示范区各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聚焦三类重点场所五方面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培训、大宣传、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
(二)社会单位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及时改正。
(三)广大群众应自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履行劝阻、制止、举报危害公共消防安全行为的义务,可通过12345便民服务热线对火灾隐患进行举报投诉。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杨凌示范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