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77个村(居)委会有了特别法人“身份证”

来源:杨凌发布 作者:行波 发布时间:2019-01-17 10:46

为进一步发挥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更好地为群众办好公益事业。近日,杨陵区民政局为杨凌77个村(居)委会发放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标志着全区各村(社区)均从此拥有了自己的合法“身份证”。记者从杨陵区民政局获悉,截至目前,已为法禧村、阳光社区等40余个村(居)委会现场颁发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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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凭证。

拥有了特别法人“身份证”后,法人主体地位将得到认可,村(居)委会可以独立开展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拓展城乡社区的公益服务和公共服务功能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有利于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促进各管理部门间业务协同;

◆有助于村(居)民委员会更好的开展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有利于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提升村(居)民委员会服务能力,进一步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