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出入境再推便民新举措

来源:杨凌发布 作者:王晓艳 发布时间:2019-01-09 20:27

近日国家移民管理局围绕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和证明事项、精简审批事项和优化服务流程等方面,推出了五项新举措。记者了解到,为确保新政落地生效,杨凌出入境管理部门已细化措施。

第一条 :内地居民申请赴澳门就学,免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

之前内地居民申请赴澳门就学,需要同时提供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考虑到《确认录取证明书》所含信息已经足以证明申请事由,所以申请人今后不再需要提交录取通知书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凭《确认录取证明书》受理赴澳门逗留签注申请,按规定予以审批。

第二条:向同一受理部门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配偶和姻亲除外)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内地居民再次向本市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港澳探亲签注时,如果探望亲属不变,则无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受理部门通过查询申请人提交过的材料核验亲属关系。不过由于配偶和姻亲关系可以发生变化,所以仍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第三条:为未持有效证件急需出境的港澳台居民提供加急办证服务。

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有时会遇到证件遗失、损毁、过期,需要紧急办理临时证件出境的情况。按照新举措,将享受与内地居民及华侨同等“绿色通道”服务。

第四条:免提交部分签证和居留许可延期申请材料

今后以下两类材料无需再次提交:

(一)家庭成员关系和亲属关系证明

适用种类:商贸签证(M字签证)、短期探亲签证(Q2字签证)、短期探亲及处理私人事务签证(S2字签证)、团聚类居留许可。

适用情形:再次向本市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且接待人、被探望人、寄养受托人不变。

(二)单位依法登记证明

适用种类: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签证(F字签证)、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签证(R字签证)、短期学习签证(X2字签证)、M字签证、工作类、学习类居留许可。

适用情形:再次向本市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且接待单位不变。

第五条:调整部分永久居留申请材料

外籍投资人员或任职人员申请永久居留时:

(一)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修改为《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二)将企业营业执照年检证明、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联合年检证明修改为提交网上年度报告、网上联合年报。

(三)将《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修改为《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下一步,示范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将继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贯彻落实好示范区“3631”方略,努力为杨凌自贸片区建设做好服务工作,为申请人提供更专业、高效、便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