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政府投资公租房累计分配70.5万套,分配率排名位居全国第五
宝鸡获3000万元奖励,西安延安各获2000万元奖励,安康汉中渭南各获1000万元奖励
5月6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2018年,我省圆满完成全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主要指标继续处于全国前列。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布通报,对我省2018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奖励。
据悉,2018年,全省政府投资公租房累计分配70.5万套,分配率97.33%,超目标任务7.33个百分点,分配率排名位居全国第五;发放租赁补贴8.143万户,占目标任务的106.15%,居全国第七位;棚户区改造新开工20.281万套,占年度任务的100.4%,开工进度居全国第二位;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17.3万套;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投资562.3亿元,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2018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优秀市、县(区)荣获嘉奖。其中宝鸡市获一等奖,奖励3000万元;西安市和延安市获二等奖,各奖励2000万元;安康市、汉中市、渭南市获三等奖,各奖励1000万元。西安市高新区、眉县、武功县、宜君县、富平县、延安市宝塔区、靖边县、城固县、岚皋县、山阳县等10个县(区、市)荣获“2018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县(区、市)”称号,各奖励500万元。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审计厅、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陕西省保障性住房中心、陕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9个部门单位荣获“2018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刘需中等54名同志荣获“2018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