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西安举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国中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53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刘曙阳作的有关人事安排说明。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静芝作的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中医药法及中医药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征社作的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何少林作的关于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司法厅厅长王永明作的关于节约能源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刘迪作的关于地方金融条例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作的关于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梁曦作的关于全省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仲茜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在当天的分组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了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结果的报告;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节约能源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说明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意见的报告;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陕西省地方金融条例草案说明及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审查意见的报告;社会信用条例草案修改稿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修改情况的汇报;秦腔艺术传承发展条例草案修改稿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修改情况的汇报;天然林保护修复条例草案修改稿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修改情况的汇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医药法及中医药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咸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铜川市陕甘边根据地照金革命旧址保护条例》《渭南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榆林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审查意见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有关任免事项等。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小燕、姜锋、朱静芝、郭青、梁宏贤、戴征社、郭大为和秘书长文引学出席会议。
副省长魏建锋,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光,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成员,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在陕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有关专家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