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支持杨凌发展出《批复》,“店小二”们亮招抓落实(二)

来源:杨凌电视台 作者:赵莎莎 发布时间:2018-11-16 14:12

为了进一步支持杨凌示范区发展,近日,国务院下发了《进一步支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若干政策的批复》(国函〔2018〕133号),从着力推动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实现高质量发展、继续加大对杨凌示范区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和进一步加强对杨凌示范区建设的组织领导三个方面提出了支持杨凌示范区发展若干政策。11月14日下午,杨凌示范区召开党工委2018年第7次中心组学习会议。会上,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围绕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若干政策的批复》,“店小二”们结合本部门工作,纷纷表态发言,亮招抓落实,为杨凌进一步发展贡献才智。

示范区发改局局长 桂党会:我们将结合工作实际,迅速推动落实,务求将国务院批复精神落实落细落地,争取效果最大化。立即主动对接杨凌诉求,争取省上尽快配套出台实施意见,将目前落实《批复》精神和推动示范区高质量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向省发改委反映,争取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支持杨凌实施意见能充分反应杨凌发展诉求;争取尽早出台《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和《三个经济实施方案》,加快推动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明晰发展思路和实现路径,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着力推动杨凌示范区实现高质量发展,建成世界知名农业科技创新城。

示范区科技局局长 赫思远:科技局要紧紧抓住政策机遇,充分利用好各方面资源,深度挖掘自身潜力。在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方面,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的培育建设力度;推动与省科技厅设立联合自然基金项目;深度参与国家种业自主创新工程,并积极推动牵头实施陕西省种业自主创新工程重大项目;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培育一批研发投入大、技术水平高、综合效益好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一是建设农业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二是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三是创新科技服务模式。在完善示范推广体系建设方面,在陕南、陕北建设现代农业产业飞地园区;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在公益性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中引入市场机制;进一步发挥“两支专家队伍” 的作用,持续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开展农业科技扶贫,把更多的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输送到扶贫一线,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更多“杨凌力量”。

示范区农业局局长 肖永贤:作为示范区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把每段文字学通弄懂,把政策转化为项目,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在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杨凌样板”方面,建议注重创新改革,按照打造样本、走在前列、服务全国的要求,在产业发展、城乡融合发展、农业农村改革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在建设新时代特色现代农业引领示范区方面,围绕全省发展“3+X”特色农业产业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杨凌示范区在“3+X”的科技支撑作用。下一步,农业局将在种业振兴、农业装备制造业提升、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休闲农业示范工程、职业农民塑造工程、行业协会培植工程等方面下功夫。

示范区自贸办(外事办)主任 明涛:自贸办将对标国际一流标准,围绕建设国际一流、农业特色鲜明自贸区的定位,全面扩大农业领域国际合作交流,加快建设“一带一路”现代农业国际合作中心,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批复》精神,学深悟透,不断解放思想,牢固树立打造国际一流农业自贸区的使命感、责任感,大胆试、大胆创、自主改,激发“勇做第一”的决心,积极付诸实践,增强杨凌自贸片区发展的活力和动力。二是着力推动重点改革任务取得新成效。三是积极推进国际农业科技合作平台建设。四是加快实施农业国际贸易引擎工程。

示范区金融办 李恒:通过专题学习和讨论《批复》,大家都认为,《批复》中关于“开展金融改革创新”的内容,一是“高”,二是“全”,三是“实”,四是“新”。《批复》中关于“积极推动将杨凌示范区纳入投贷联动试点”、“开展农业保险创新示范”等方面的内容都是含金量十足的新政策。下一步,我们将从四个方面积极抓好落实。一是配合示范区发改局将有关政策具体细化到省委省政府落实意见中;二是围绕《批复》中的重点任务,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和具体任务的具体方案;三是近期加强与上级部门、有关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沟通,共同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做到抓落实有路径;四是加大活动策划和《批复》宣传的工作力度,策划和实施好合作签约、机构引进、产品创新、政策发布、投资对接等具体活动。

示范区住建局局长 李春安:学习贯彻好国务院《批复》,是示范区住建交通部门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和李婧书记对我局工作要求,加强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努力打造杨凌城乡建设发展“升级版”。下一步,一是要强化规划引领,服务示范区高质量发展;二是突出城乡一体化发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三是打造特色鲜明的农科城风貌,服务宜居宜业“新杨凌”建设;四是发挥共建体制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五是强化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为建设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合理引导工业企业对土地用途变更的预期方面,建议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工业用地原则上不得变更为住宅用地,鼓励生产企业向生产性服务业转变,允许向商业用地转变,合理引导企业预期;加大对低效闲置用地的处置力度方面,建议引入专业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市场化手段、法律手段为主,行政手段为辅,下大力气解决区内企业低效闲置用地问题。

示范区国土局局长 张忠:在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面,结合杨凌实际,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杨陵分局拟定了《杨陵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开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方案》。下一步,计划稳步推进半个城村董家庄组试点工作,根据规划意见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手续,同时,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形成可操作、易复制的办法,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开发经营性建设用地工作顺利推进。在创新农业建设用地模式,探索适度放活农民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有效形式方面,一是创新用地政策,助推杨凌现代农庄集群建设发展;二是明晰土地产权,完成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三是探索房地一体试点,加快推进“三权分置”进程。下一步,将对已开展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的10个村组织进行总结验收,并适时启动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探索推进农村住房财产权的抵押工作,盘活农村沉睡多年的房屋和宅基地,推进农村资产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