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8年12月1日20时,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示范区环境信访投诉件16件,现将第十批1件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督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3 | 1119 | 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揉谷镇田东村石家村秦丰村:杨凌渭河沿线揉谷镇南面有人采砂,形成200多亩的深坑,严重污染破坏杨凌渭河生态景区环境。 | 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 生态 | 2018年11月27日,杨陵区政府责成杨陵区水务局、国土分局及环保局进行调查处理。经核查,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揉谷镇田东村、石家村、秦丰村杨凌渭河沿线形成的水面200多亩深坑,系现建忠集团(原揉谷渔场)非法采砂所致。现已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取缔并进行生态修复。 | 属实 | 1.2017年11月10日,杨陵区联合执法组揉谷渔场的修(改)建和采砂行为现场进行执法整治,切断了渔场电源,捣毁了筛沙设备,拆除了违法房屋;对建忠集团法人代表王建中等责任人实施了刑事拘留,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2.2018年7月3日,根据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第一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杨发〔2018〕11号),杨陵区委区政府立即安排区水务部门编制了《揉谷渔场生态修复方案》,并抓紧实施生态修复工作。截止2018年11月14日,已对现场土地进行了平整,并栽植绿化苗木3800余棵,种植草皮1.4万平方米,全面完成了揉谷渔场生态修复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