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在对我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做好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省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配合保障组已公布了六批35个典型案例,现公布第七批4个典型案例的查处、问责结果,以接受群众监督。
三十六
一、基本情况
信访反映问题:“商洛市柞水县红岩寺镇跃进村桃园沟养鸡场气味难闻,鸡粪露天堆放。”
二、现场核查情况
经调查,该投诉问题属实。
群众反映的“桃园沟养鸡场”实为“柞水县隆锦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柞水县红岩寺镇跃进村一组桃园沟内。养鸡场所在地属红岩寺镇畜禽养殖限养区。养鸡场有标准鸡舍2栋864平方米,散养鸡舍(含大棚)5栋600平方米,现存栏散养肉鸡1.2万只(散养家禽不属畜禽规模化养殖),距离周边最近群众居住地约600米。
11月16日,相关部门在调查现场发现,该养鸡场存在鸡粪堆放场未硬化、鸡粪露天堆放未覆盖、污水池未封闭以及场区环境卫生差等问题,鸡粪露天堆放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三、处理整改情况
一是柞水县红岩寺镇政府牵头与养鸡场业主进行协商:11月20日前将散养鸡全部入舍圈养,完成粪污清理、散养设施拆除、水坑抽水及填埋工作。二是由红岩寺镇政府负责督促养鸡场在12月底前完成散养鸡处理工作;督促该养鸡场重新建设密封式储粪池等设施,安装干湿分离等设备,待全部完成后方可恢复养殖。
11月18日,柞水县政府对红岩寺镇镇长李茜、分管副镇长舒亚力进行了约谈;红岩寺镇党委对负有监管责任的跃进村监委会主任伍淑忠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三十七
一、基本情况
信访投诉问题:“商洛市洛南县窄口村宋淑军所建的炼铁厂,生产过程产生刺鼻气体及烟尘。”
二、现场核查情况
经调查,该投诉问题属实。
投诉人反映的炼铁厂实为洛南县秦英钢球加工厂,位于洛南县城关街道办窄口村,主要从事钢球加工销售。11月14日,相关部门在现场核查时发现,该厂有中频电炉、造型机、液压剪切机等设备。该厂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烟尘排放,但有少量刺鼻气味。该厂无项目备案、用地、环评和排污等相关手续,2017年8月至今断续生产,属违法生产。县经贸局、县环保局、城关街道办事处存在日常监管不到位问题。
三、处理整改情况
11月15日,洛南县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拆除厂房、设备,清除产品、原料。11月17日,该厂主厂房及附属车间已全部拆除,生产原料、产品已全部清理到位,设备设施全部拆除并部分搬离。11月23日,建筑垃圾已清理到位。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经营者张爱英的违法生产行为。
11月18日,洛南县政府对县经贸局局长刘涛、县环保局局长何爱龙、城关街道办党工委书记李亚锋、城关街道办主任陶小亚进行了约谈;对城关街道办分管副主任胡建予以停职。
三十八
一、基本情况
信访投诉问题:“环保部门既不提整改措施,又不办合格手续,‘一刀切’要求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大王镇20多家废品回收站在9月底前全部关闭拆除。”
二、现场核查情况
经调查,该信访投诉中的多家废品回收站整治情况属实,环保“一刀切”不属实。投诉中所称的废品回收站主要指大王镇辖区内的20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以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为主),被沣西新城纳入“散乱污”整治范围,普遍存在无证无照经营(无营业执照和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行为,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未如实在公安机关进行登记。企业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露天切割、破碎金属,非法拆解机动车发动机,作业环境脏乱差,存在夜间生产噪声扰民等现象;重点存在电线私拉乱接、行吊等特种设备未年检、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作业等重大安全隐患,曾多次被周边群众投诉。沣西新城管委会在2018年编制的《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台账/任务清单》中明确要求将不能达到验收标准且安全隐患大,整改无望的各类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站点)划定为“散乱污”关停取缔类企业,并于2018年9月底前关停取缔。
三、处理整改情况
目前,这20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站点)中的17家因存在重大生产安全隐患已被沣西新城管委会多部门联合关停取缔,余下3家被责令整改提升。沣西新城在“散乱污”企业整治过程中并未出现环保“一刀切”现象。
待3家企业整改提升全面完成后,沣西新城“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各相关部门按照验收程序对其进行复工验收。下一步沣西新城将针对废旧资源回收行业进行专题研究,本着保民生、保基础的原则,规范促进辖区该行业发展。
三十九
一、基本情况
信访投诉问题:“位于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三桥街道办事处后围寨工业园三号路六号的西安市广香园食品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偷排未经处理的废水,生产过程烟囱冒黑烟,污染环境。”
二、现场核查情况
经查,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该公司主要从事糕点、水果制品加工。因该企业仅有营业执照,无立项、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被沣东新城纳入“散乱污”整改名单,于2018年8月9日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该企业按照先停再治原则,立即停产,对企业场内环境提升整改,完善环评等相关手续。9月7日相关部门再次检查时,该企业已处于停产状态。目前该企业生产设备电机已拆除,车间内生产用电已切断,甲醇锅炉已拆除主要部件,库房成品已基本搬离完毕。现场检查中未发现有废水未经处理偷排和烟囱冒黑烟现象。
三、处理整改情况
因企业在整改提升期间并未按照沣东新城辖区“散乱污”整改要求完成整改提升,企业场内环境未完成整改且未提交相关整改资料、未按照“先停后治”原则整改问题,沣东新城立即责令其停工停产、自行拆除设备,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企业负责人表示,已选好新厂址,预计于2018年12月20日前全部搬离现址。沣东新城将安排专人驻厂督促搬离,同时举一反三,对该类型企业继续排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