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第四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典型案例

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01 09:00

目前,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在对我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做好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省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配合保障组已公布了三批20个典型案例,现公布第四批5个典型案例的查处、问责结果,以接受群众监督。

二十一

一、基本情况

信访投诉问题:“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十二路的中车永济电机厂露天喷漆作业,影响周边群众身体健康。群众曾多次向西安市环保局、未央区环保局投诉,未得到解决。”

二、现场核查情况

经查,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群众投诉的中车永济电机厂实为中车永电捷力风能有限公司。11月9日夜间,环保经开分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突击检查,该单位环评手续及相关验收手续齐全。当晚,该公司正常生产,废气治理设施运行,喷漆房外未发现喷漆痕迹,不存在露天喷漆现象。2018年11月7日,环保经开分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该单位进行臭气排放浓度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均未超标。环保经开分局查阅近两年市、区历史投诉记录,未发现有投诉该单位露天喷漆作业的投诉信访件。

该公司2017年4月被举报排放气味刺鼻气体,2018年8月被举报油漆味难闻,分别被处罚8万元和10万元,并完成了相应的整改。

三、处理整改情况

为彻底解决有机废气异味问题,该公司在现有废气治理设施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再次投资1150万元对五跨厂房及污染源设备进行全面深度治理,采用国内目前最先进的RTO工艺进一步提高废气的处理效率。目前新建治理设备安装已进入收尾阶段,即将完工。

环保经开分局将加大对该公司的检查频次和力度,定人定岗不定时做好突击检查,确保企业污处设施正常运行,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十二

一、基本情况

信访投诉问题:“西安市周至县黑河与渭河交界处有一私人挖砂场。挖砂场采挖形成的大坑面积约30亩、深约10米,破坏生态环境。”

二、现场核查情况

经查,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经现场核查,该采挖点位于周至县富仁镇富仁村东鸭子厂附近,有两个采砂坑。采砂坑一个面积约6.5亩、深约6米;另一个面积约8亩、深约4米。现场有采挖痕迹,属于无手续偷挖砂石行为。

三、处理整改情况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周至县联合巡查组于2018年11月12日凌晨2时,拦截偷采车辆4辆,抓获偷采砂石嫌疑人4名,并对其予以拘留。此案已移交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针对偷采挖砂石现象,周至县委、县政府进一步明确了偷采挖砂石监管责任,对偷挖盗采的重点区域进行严密巡查监控,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偷挖盗采砂石的违法行为;同时责成富仁镇政府及时组织人力平复采挖沙坑,恢复植被。

周至县纪委分别对县国土资源局司竹国土所副所长和富仁镇武装部部长(包片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对富仁镇政府包村科室负责人(镇综治办主任)进行诫勉谈话,给予富仁镇包村干部政务警告处分,给予县国土资源局司竹国土所富仁镇包片干部党内警告处分。

二十三

一、基本情况

信访投诉问题:“西安市曲江新区金地广场内餐饮业油烟集中收集在楼顶排放,影响金地湖城大境—天境小区居民生活环境。”

二、现场核查情况

经查,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经现场调查,金地广场目前共有餐饮单位30家,均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净化设施净化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油烟处理已达到深度净化要求。餐饮单位油烟集中在楼顶排放,油烟排放口高度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相关规定。金地广场距离金地湖城大境—天境小区最近敏感目标的距离是25.82米,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相关要求。2018年9月,金地广场那家小馆、绿茶等11家餐饮单位更换了新的油烟净化设施。大厨小馆、顶顶香、眉州东坡酒楼等3家油烟排放量较大且靠近居民住宅楼一侧的餐饮单位,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了监测。监测数据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浓度限值。为有效监管,曲江新区城管执法局从11月14日起,安排第三方监测机构对金地广场内所有餐饮单位油烟排放进行监测,目前已监测10家。11月25日,烟道末端排风口达不到监测要求的20家餐饮单位已整改到位,目前正在进行油烟排放监测,监测数据达标的方可运营。

三、处理整改情况

曲江新区将不断加大对金地广场餐饮商户的油烟排放监管力度,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并做到定期清洗和维护。

二十四

一、基本情况

信访投诉问题:“宝鸡市高新区马营镇温泉村3号水库附近的宝鸡市丰辉钛业有限公司喷砂过程中粉尘、噪声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工业污水直排到水库下方河道。”

二、现场核查情况

经查,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信访件所反映的宝鸡市丰辉钛业有限公司位于马营镇温泉村四组,在温泉水库以北,距温泉水库退洪渠约10米。11月14日,宝鸡市环保局高新环保分局和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该企业当时正在生产,喷砂作业在密闭式喷砂房内进行,配套建设的滤筒式除尘器运行正常;喷砂房外间歇性击打噪声较明显,未配套噪声防治设施;生产厂区没有生产性污水外排情况,不涉及向温泉水库退洪渠河道内排水。经监测,该公司打砂工序除尘器处理后排气筒所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标准要求。该公司厂界东侧昼间噪声超标,超过标准2.5分贝。

三、处理整改情况

该公司噪声超标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规定,高新环保分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停产整改,对造成噪声超标的引风机加装隔音板,确保噪声达标。待整改完成后,由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监测,噪声达标后方可生产。同时,高新环保分局对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款3万元。

二十五

一、基本情况

信访投诉问题:“宝鸡市高新区高新四路和310国道交界处西北角左岸新城小区烧锅炉,有黑、白色烟尘,烧煤气味大。”

二、现场核查情况

经查,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11月17日,宝鸡市高新区对该问题现场检查,群众投诉的锅炉为左岸新城商住小区集中供热中心。该热力中心于2018年11月14日开始供热,使用三台14兆瓦海浪微排锅炉。该锅炉燃料为无烟煤,均配套建有高压喷雾除尘、双碱式脱硫设备和脱硝设施。

现场检查时,锅炉正常运行,两开一备。经第三方监测机构现场监测: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平均值为每立方米24毫克,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平均值为每立方米119毫克,均低于《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平均值为每立方米91.2毫克,高于《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三、处理整改情况

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烟尘颗粒物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宝鸡市高新区对该热力中心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处10万元罚款。目前,宝鸡市已将左岸新城小区3台供暖燃煤锅炉列入拆除计划,供热期结束后将对其拆除,2019年8月前完成小区管网更换工程,确保2019年冬季由宝鸡市热力公司集中供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