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我省环境信访问题53件,其中来电45件,来信8件。我省按照办理信访工作方案将问题及时转交各市(区)。
据统计,中央督察组转办的此批环境信访问题,涉及10个市(区)和1个省级部门。其中西安市18件,咸阳市和汉中市各7件,宝鸡市4件,渭南市、延安市、安康市和西咸新区各3件,榆林市和商洛市各2件,省环保厅1件。从涉及类型看,涉气问题21件,占39.6%;涉水问题20件,占37.7%;生态问题4件,占7.5%;其他问题8件,占15.1%。
截至11月8日,我省累计接到中央督察组转交环境信访问题209件,其中来电194件,来信15件,共涉及13个市(区)和1个省级部门。其中西安市75件,榆林市22件,汉中市19件,宝鸡市18件,咸阳市17件,安康市14件,渭南市12件,西咸新区10件,商洛市8件,延安市6件,杨凌示范区3件,铜川市和韩城市各2件,省环保厅1件。从涉及类型看,涉气问题74件,占35.4%;涉水问题61件,占29.2%;生态问题23件,占11.0%;涉噪声问题11件,占5.3%;固废问题3件,占1.4%;其他问题37件,占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