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点地区分片包干负责联系指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陕西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点地区分片包干负责联系指导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8日                 



陕西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点地区分片包干负责联系指导工作方案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化工和烟花爆竹重点地区分片包干负责联系指导的意见》(应急〔2018〕26号),为强化我省化工重点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将分片包干负责联系指导与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等重点工作相结合,突出问题导向,着力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推动行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和安全发展,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根据化工企业数量、近年来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监管力量等情况,决定将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作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点地区。重点地区名单将根据安全生产情况和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省安全监管局危化处对全省化工重点地区实施分片包干(详见附件),通过开展分片包干负责联系指导,不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主要任务

(一)督促指导重点地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化工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以及应急管理部的有关重点工作安排。

(二)督促指导重点地区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等重点工作,认真我省化工安全生产年度重点任务,制定完善针对性措施,进一步强化化工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研究探索通过落实政府监管责任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互动联动,支持、协调重点地区安全监管人员和所在地有关中央企业开展双向挂职锻炼。

(四)帮助重点地区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和队伍专业化建设,督促重点地区必须配备专业安全监管人员,强化监督执法,增强安全监管效能。充分发挥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专家库、行业协会和技术支撑单位作用,通过政府购买专家服务的方式,为重点地区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五)指导开展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其转变观念,提高安全风险意识、法治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应急管理部组织举办的培训、学习、交流等活动,优先考虑重点地区安全监管人员,省安全监管局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名额向重点地区倾斜。

(六)跟踪了解重点地区化工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总结、宣传、推广重点地区经验做法,树立一批“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的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引领作用,带动促进全省化工安全生产水平整体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检查和调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指示精神,综合运用分析解剖安全事故案例、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谈心对话、明查暗访、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以及有关企业,听取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掌握第一手情况,着力解决实际问题。

(二)加强业务指导,强化执法。结合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和新办证企业现场核查,从严从实从细做好联系指导工作,既要指导业务工作,又要指导基层加强安全监管队伍能力建设。既要做好服务,更要严格执法,特别要对涉及搬迁改造、关闭退出、就地改造、整治提升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制定科学规范、有针对性的执法计划及检查方案,对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请各地结合本辖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监管力量等情况,确定重点县(市、区)名单、制定分片包干负责联系指导工作方案,于7月31日之前将方案报省局危化处。

各地在工作推进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请及时与省安全监管局联系。

联系人:马 明 电话:029-63916067,63916064(传真)

附件:全省化工重点地区分片包干负责联系表